香港開埠以來首宗「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的三無兇案,原審時令我聽得如癡如醉,全程「陪審」的我,在審結後仍一直追蹤著案件的最新發展,皇天不負有心人,我終於等到了……
本文主要簡述案件撮要及上訴情況,欲知案件詳情,可觀看逸本櫻之法庭遊蹤的舊文章
- 《淘大無屍兇案》,連結如下:
本案的被告陳文深,為上市公司國泰君安控股前董事,2011年於尖沙咀一夜總會認識女子秦嘉儀(KK),其後與她發展婚外情,起初兩人感情甚好,陳文深更付首期購買牛頭角淘大花園一單位金屋藏嬌,兩人一星期見面多達六次……
後期因陳文深一次醉酒,被太太撞破他與KK通電話談心,於是被迫「斬纜」……2011年10月5日KK返回以上單位後,便人間蒸發……後來親友來港報警,經警方追查後,懷疑陳文深在10月6日曾到以上單位殺害KK並以紅白藍尼龍袋將屍體運走……
到了2015年,本案終於在高等法院開審,陳文深被控謀殺,當時主審法官由暫委法官司徒冕擔任,經過十多日審訊,控方用環境證供舉證,令全男班陪審團一致裁定陳文深罪名成立。
陳文深提出不服定罪上訴,幾經波折,最後請來資深大律師麥高義為他出戰。大狀於本年6月13日在高院上訴庭陳詞時指,上訴理由為主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因為對於全依賴環境證供入罪的案件,主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應有一套標準陳詞,而當時的司徒冕法官沒有依足整套準則引導陪審團,令陪審團沒有持平分析,對陳文深作出不利推論/推斷。
另外,亦嫌陪審團退庭商議僅兩個多小時便有裁決是時間過短,認為他們未能充分理解案情總結及作全面分析。
於是,大狀麥高義認為上訴人被定罪可能存在不穩妥要素,要求上訴庭撒銷定罪及發還原訟庭重審,上訴庭三名法官需對上訴申請作出考慮,宣布押後裁決。
唯有又在等待……天天留意審訊案件表是否有上訴判決,等了又等,又過了個多月,終於等到了,2017年7月26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我再次見到陳文深,滿頭白髮的他明顯比兩年前瘦削,開庭,上訴庭法官,宣判上訴人陳文深得直,撤銷定罪並發還重審,但陳文深仍要解決聘請大律師的問題,因要申請法援律師為自己辯護,看來法庭又會上演一場唇槍舌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