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十六)
《點解要將我隔離……》
案情撮要:2016年3月4日至3月29日期間,於荃灣灰窰角街DAN6商業大廈,本案被告曾祥欣(T)、劉錫豪(阿豪)、張善恒(KK)涉嫌謀殺男子張萬里(J)。行兇後以木板製成巨型箱子,放入屍體,再用水泥填封整個箱子,形成石棺。
案情撮要:2016年3月4日至3月29日期間,於荃灣灰窰角街DAN6商業大廈,本案被告曾祥欣(T)、劉錫豪(阿豪)、張善恒(KK)涉嫌謀殺男子張萬里(J)。行兇後以木板製成巨型箱子,放入屍體,再用水泥填封整個箱子,形成石棺。
三名被告企圖將石棺運到偏僻地埋掉或掉進海裡,可惜石棺過重,超出電梯負載量,需折返單位……三人欲鑿開石棺取出屍體方便棄屍,始終失敗,於是把石棺留在單位內,決定帶同知情女子何菱瑜(小草)逃走到台灣……
今天繼續審理石棺案,庭上繼續播放第二被告(阿豪)的警署錄影會面,大概是阿豪補充口供內容、阿豪確認搜證相片(公眾人士看不到的),然後解釋物件是甚麼?是誰的?何時購買?當時有什麼用途等……阿豪看了超過二百張搜證相片,每張相片上均要簽字,證明閱過和了解內容……現在,說說阿豪有甚麼補充口供(請先看第十五集)……
有關2016年3月4日的事情。阿豪:「J(死者)上嚟DAN6單位,我以為好似T(第一被告)咁講,J上嚟借錢……當時我無戴眼鏡,睇唔到J同KK(第三被告)當時睇緊咩文件。」警員問阿豪,有否找來看?是甚麼文件?阿豪回應:「當時太驚,已經唔知點算,發生咁嘅事……」
有關哥羅芳。阿豪:「T將買番嚟果樽哥羅芳,比我睇完之後,佢同我講放咗係閣樓電視附近,又叫我到時要知點做,以為我會幫手(焗暈J),當時我無比反應T,果刻我好累好眼瞓,我敷衍了事。」「當時係閣樓,T叫我試嗅哥羅芳果陣,小草(何菱瑜)瞓咗係床褥度,面向牆,我唔知佢係清醒,定玩緊手機。」
有關針筒。警員問:「點解屋企有咁多針筒?」阿豪回答:「T收埋好多騎呢嘢,係佢嘅癖好!」
有關死者J在案發後的情況。阿豪:「我當時想拍醒J,嗌佢,搣佢,我唔想做傷害到佢身體嘅行為,所以就用呢啲小方法令佢醒。」另外,阿豪又說:「我哋唸住鑿開石屎,攞番條屍出嚟,然後將佢入落行李喼,方便拎出去埋屍,但鑿開大量石屎只見到J嘅大半個人,卡住咗係石屎度,已經開始腐爛,見唔到有完整嘅皮膚。」
有關石棺的製造。阿豪:「當晚我出去銅鑼灣之前,見到T同KK用一個膠箱溝緊水泥,佢哋戴住紅色邊或綠色邊嘅白色勞工手套,無用工具,直接用手溝水泥(徒手),呢部份我無參與過。」「啊……我唔記得咗講,好重要,我同T曾經出去買綠色油漆,T同KK負責油石棺外圍,初頭T話唸住將石棺油成綠色,就似打War Game(野戰遊戲)嘅障礙物,等運送嘅機司唔會懷疑……但個人認為無乜作用。」
有關案發後的其他事情。阿豪:「我哋將有關案發嘅物品掉入紙皮箱,然後我拎去樓上或樓下嘅後樓梯垃圾筒掉咗去,而KK就拎落停車場嘅大型垃圾筒掉咗去。」另外,阿豪又說:「T曾經買鏹水倒落DAN6單位地下,用嚟起油漬、污漬同灰泥漬,鏹水倒落地之後會揮發,然後間屋會無咁臭。」
有關案發後,阿豪為何不報警。阿豪:「曾經有唸過,但唔敢,理由非常之長篇……佢哋威脅我,眼神當然好兇狠啦,好惡咁指住我講,叫我去到新加坡,唔好唸住一走了之,叫我記得番嚟DAN6單位幫手……佢哋都擔心嘅,始終我係去旅行,驚我趁機會走咗去……」
有關DAN6單位。探員問:「閣樓塊玻璃牆,望唔望到地下客廳?」阿豪:「原本塊大玻璃係望到樓下,後來T貼咗層磨沙貼,就好矇,望唔到樓下,即使上面有人,將塊面貼住玻璃望落客廳,只係會望到人影,完全唔清楚。」
有關阿豪的個人資料。阿豪:「我花名叫豪仔、Keith、毫子,但呢單案嘅人唔知我叫毫子,之前係尖沙咀利時商場斜對面一間店鋪任職售貨員,賣番學背囊,2015年12月辭職。之後,間中去貨櫃碼頭同機場抄散(即做散工),每日人工500至600蚊,即日出糧。有時會做舞蹈員表現job,大概800至1200蚊一個job。係DAN6單位住,曾經比過12000蚊阿T(每月4000元),佢通常都會請食飯。平時除咗搭車、飲嘢(酒)外,唔會太大開支,搞掂食飯果part都唔會太大問題。2016年3月近案發期間,阿豪沒有積蓄,也沒有欠債。」
有關阿豪對案件主要人物的認識。阿豪:「我同T識咗6至7年,T嘅目測高度為158至163厘米,瘦身材,精壯,有肌肉,曾經將頭髮先後染成紫色、金色……」「我同KK係2015年10月31號相識,目測高度為177厘米,大隻、大力、魁梧,係台灣果時曾剃光頭,身上無紋身。」「至於小草,大約18至19歲,目測高度為164至166厘米,頭髮長至屁股位,啡頭髮,胸平,屁股平,唔健康身型。」「有關J,目測高度為170至175厘米,少少肥,有個大肚腩。有次T叫J去觀塘APM商場嘅星巴克飲嘢,我一齊去,當時識咗J,見過十次都唔知有無,曾經有J嘅電話號碼,大約一年前有打過電話比佢,係T叫我打,接通後比T講,我都唔知咩事!」至於阿豪,形容自己高度為183厘米。
有關逃走到台灣後的事情。阿豪:「我哋先後係松山同西門町住過旅館,後來去板橋區就租到間屋住。間出租屋係台灣一個朋友(逃到台灣後才認識)幫手簽名租嘅,朋友叫小蕊,係紋身店嘅推銷員,因為大家傾得投契,就問佢有冇辦法租屋,佢話如果我哋比錢租嘅話,佢唔介意幫手簽名租屋。而租金方面,我、T、KK都有夾錢比租金。」
警員問阿豪,在台灣,各人有否提起DAN6事件?阿豪:「如果大家留意到新聞,我哋就會係屋裡面傾起,例如傳媒報導錯我哋曾去過嘅地方,我哋就會話,都無去過果度……」「又會講當時發生DAN6件事後,唔應該咁處理(做石棺)!」
阿豪補充:「當知道香港警方揭發咗DAN6事件,搵到石棺,T話自己識得香港警隊高層,個高層會同阿T匯報案件進展……又話香港警察搵過屋企人,仲同KK講,你阿媽就嚟痴線……」
警員問阿豪,這個階段有沒有東西想補充?阿豪沉默、認真地說了番話:「係台灣發生嘅事,我係4月11號下晝一點,比人拉咗(台灣警方拘捕),拉咗我之後就有台灣警察陪住我,到咗下晝四點幾,就送咗我去移民署……當時我見到T同KK戴住口罩,佢哋可以坐埋一齊傾計,拘留係同一間房超過廿四小時。而我就聽到職員話要將我隔離……我問台灣職員點解?起初對方支吾以對,後來答我係上級安排,又話T同KK間房已經爆滿,但我仲見到有人入嚟,會派去佢地間房……」「我唔知佢兩個講過乜,呢個行為令我好懷疑,我嘅感覺唔咪太好,呢個係公平性嘅問題,明明新聞都話曾祥欣先係主犯,因為DAN6單位係佢租嘅,點解要將我隔離……」
下星期一早上十時,繼續播放阿豪警署錄影會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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