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 星期四

石棺藏屍案(十四)


石棺藏屍案(十四)

《阿豪的故事》
 案情撮要:2016年3月4日至3月29日期間,於荃灣灰窰角街DAN6商業大廈,本案被告曾祥欣(T)、劉錫豪(阿豪)、張善恒(KK)涉嫌謀殺男子張萬里(J)。行兇後以木板製成巨型箱子,放入屍體,再用水泥填封整個箱子,形成石棺。

三名被告企圖將石棺運到偏僻地埋掉或掉進海裡,可惜石棺過重,超出電梯負載量,需折返單位……三人欲鑿開石棺取出屍體方便棄屍,始終失敗,於是把石棺留在單位內,決定帶同知情女子何菱瑜(小草)逃走到台灣……


今早開庭,繼續播放第一被告(T)的警署錄影會面、案件重組片段及辯方大狀盤問拘捕警員。之後,大家所期待的第二被告(阿豪)警署錄影會面,在庭上播放,出現了一個新故事,本文章……我又拼砌圖,重組資料、組織,再說故事……
「阿Sir……係張善恒(第三被告KK)箍住張萬里(死者J),跟住打針佢就死咗喇……我淨係埋屍咋,我無份隊(殺)死佢……」這是第二被告(阿豪)被拘捕後的第一句話。

回到警署,探員為阿豪做錄影會面。錄影開始,探員問阿豪,對於以上一句說話有甚麼回應?為何會這樣說?阿豪:「阿Sir,我有詳盡補充……2016年3月4號,大約中午,J來到DAN6單位,當時係T同KK帶佢到達單位,三個人一齊入屋。」「當時我瞓緊覺,因為果日我唔舒服,鼻敏感發作,每次一發作我個人就會好累、暈、同集中唔到注意力……」

阿豪接著說:「當時佢哋(T及KK)叫醒我食早餐,買咗個美心叉燒飯比我,我就係枱度食嘢,T就番咗上閣樓,小草係閣樓嘅床度,唔知佢係咪清醒,我分咗啲早餐比佢食……」「KK同J傾緊啲有關錢嘅事,但講緊咩我唔了解。」

早餐過後十五分鐘,由於阿豪很累,就在地下大廳的雙人床褥(Queen Size)上睡著了……
突然,阿豪聽到類似硬物撞向牆的聲音,又聽到掙扎聲,阿豪被吵醒了,阿豪稱:「當時我打開眼,睇唔到梳化果邊發生咩事!」KK大叫:「喂!幫拖啊!」阿豪:「我企起身,嚇一嚇,見到KK係J身後,用雙手經J腋下,從後箍住J,KK右手箍住J既右膊,左手掩住J嘅口,唔比J郁,J有掙扎……」「阿J掙扎果陣,有講:喂!喂!喂!做咩啊!」阿豪受驚後,稱自己清醒多了。
接著,阿豪稱:「跟住KK將J反轉身,用同一動作箍住J,KK推跌J果陣,J撞到我,就失平衡跌落床,而J就面向天,瞓左係我上面壓住我……我撞到個頭(後腦),暈一暈,見到KK左手箍住J條頸,右手戴住勞工手套,掩住J嘅口鼻,維持兩至三分鐘……我未反應得切,我又郁唔到!」
「跟住見到KK係梳化拎咗條預先沾有哥羅芳嘅白色布(是T預先把哥羅芳沾上白布,然後放在沙發上),用右手掩住J嘅鼻、嘴,我聽到J發出扯蝦聲……我掙扎,縮開,推開阿J,離開床褥。」這時,阿豪聽到KK大叫:「阿T!搞掂喇!落嚟啦!」KK又吩咐阿豪看管J。阿豪:「由於我受驚嚇中,我用手探下J個鼻,當時佢仲有呼吸……之後我係閣樓攞咗塊圓形化妝鏡,探下J個鼻睇下有無呼吸,塊鏡有霞氣,顯示J仲有呼吸!」「我仲未反應得切,T就戴住手術用嘅手套,行落樓梯,手上攞住針筒,我見到針筒裡面有淺黃色透明液體,T話係酒精……而KK就再次壓係J嘅上身,同時,T係J嘅腳眼內側位置注射酒精!我留意到T打咗兩針係J嘅腳眼內側位,打咗三針係腰以下嘅其他地方……呢一刻……我呆咗!」

這時,警員問阿豪,為何發生此事?阿豪說:「其實3月4號晚凌晨,T話J當日中午會上嚟借錢,T話J屋企有錢,隻錶又賣到錢,又可以用J嘅信用咭買嘢套現……T又話知道J提款咭嘅密碼,話J戶口有八位數字,所以T提議,約J去觀塘海濱長廊老笠J,搶佢身上嘅財物……但海濱長廊太多閉路電視,放棄咗……我淨係有份去觀塘,我當時話唔得、唔可行,唔好咁做……之後我哋就搭的士番DAN6,途中我瞓著咗,唔知T同KK係車度講過啲乜……到咗朝早大約十點,就見T買咗哥羅芳番嚟……」

知道出事了,J死了,怎麼辦?阿豪稱:「T同KK氹我,話大家坐埋同一條船,有咩事比警察查起上嚟,唔會一齊死咩……果刻我驚,我無殺J,我亦無協助殺J,我真係驚,所以我聽咗佢地講……」「我哋三個人拉咗J入廁所,我唔肯定J係咪死咗,因為打針前仲有呼吸,打針後亦有斷斷續續嘅扯蝦聲……」
阿豪又稱:「T提意將J放血,就係開放式廚房攞咗一把啡黃色柄嘅刀仔,係J嘅左腳腳瓜位置𠝹咗刀,但J並無流血……」這時KK說:「不如埋咗佢(J屍體)!」阿豪:「不如放佢(J屍體)落海!」最後,T與KK認為埋掉屍體比較好,就決定埋屍!

阿豪稱:「T話買個衣櫃番黎,放條屍落去,用石屎封咗佢!」「跟住我就同T去五金鋪買英泥,因為無石灰粉,我哋買咗四包沙、兩包英泥或四包英泥、兩包沙(阿豪記不起正確組合),係T比錢,仲比咗一百蚊做按金租手推車,因為泥沙實在太重……我推材料番去DAN6……」阿豪說到這裡,突然對警員說:「我睇下中間有無漏先…………(過了約十秒)岩!係咁!」
回到DAN6,阿豪稱:「我太累,唔舒服,瞓咗係梳化後面張床褥(單人),當時大概下午三時半至六時半……期間,T將J嘅手提袋,放係我隔離,叫我好好看管!之後T與KK就決定出去買衣櫃,我就瞓咗覺……」「大概兩個半鐘至四個鐘後,T同KK番到單位,連同幾塊木板,要自己將木板釘成木箱,我唔知道佢哋係邊度買……」

另外,豪稱:「我被T吩咐將J果隻Omega錶,唸辦法賣咗佢,T叫我打比朋友,話執到隻錶,叫朋友幫手放(賣)錶……呢一段時間嘅所有行為,我仲好驚恐……」「我約咗朋友夜晚十點去銅鑼灣見面,比隻錶朋友,佢話無咁快知結果(價格多少),跟住我就番DAN6,唔記得咗搭咩交通工具……後來亦無收到賣錶嘅錢……」

作供中……阿豪說到這個時候,突然停頓,稱:「阿Sir,對唔住,我漏咗part好重要嘅未講!」
「我攞隻錶去銅鑼灣之前,係單位裡面,見到J已經僵硬咗,無呼吸,T幫J把脈,無脈搏……T用膠袋笠住阿J個頭,佢話好忌望到死人嘅眼……最底層笠咗個紅色背心袋,第二層……嗯……嗯……(想了十秒)笠咗個黑色袋,第三層都係黑色膠袋!」「我同T就將J個頭連埋雙手一齊用尼龍繩定麻繩綁住,我負責用繩圍住,T負責打結。腳係我用尼龍繩定麻繩綁嘅,好花工夫,因為僵硬咗,唔能夠完全向心口方向屈曲……」
「綁好屍體後,三人將屍體拖出廁所,我拉住J皮帶扣嘅位置,T托住J個頭,KK托住J對腳,運送番客廳途中,T突然跣手,J嘅後腦撞落地下……」
「T同KK已經整好咗個木箱,放咗係客廳中間,我哋三個人合力,將阿J打側放入箱裡面,但唔記得咗係左邊身向上,定右邊身向上……然後我就出咗銅鑼灣!」

阿豪補充完漏說的話後,就開始說由銅鑼灣回到DAN6單位後的事情……
阿豪:「番到DAN6,T同KK瞓咗覺,我見到個木箱大概注入左五分二水泥,未完全凝固,仲係流質,當時仲見到J個身一半以上……」「我睇到呢個場面,就叫醒T,問T想點……我話一個星期前買咗機票去新加坡,同朋友一齊參加跳舞比賽,陣間(3月5日)凌晨四點半要去到機場……跟住T答我,咁等你番到嚟香港先再算啦!無辦法!」兩人對話完結,阿豪便收拾行李,準備出發……
阿豪:「呢個時候,T係J個手提袋度搵到J嘅門匙、住址證明同Omega手錶證書……」T大聲說:「啊……呢個仆街咁L醒嘅?開個暗格係個袋度,攪到我差啲搵唔到……」「T話條門匙係屬於住址證明顯示果個地方,話J有大概一千萬現金係屋企個夾萬裡面,得閒上去攞……」

之後,大約3月5日凌晨一時許,阿豪約了朋友來DAN6附近拿Omega證書,還請朋友吃麥當勞套餐,又將的士費用交給朋友。阿豪又買了三個黑椒脆脆漢堡套餐回DAN6單位,與T、KK、小草一同吃……之後,他便出發去新加坡……

錄影會面播到這裡,已是下午五時,超時了,要散庭了……真是依依不捨……
明天下午開庭將會續播阿豪錄影會面,究竟阿豪回港後發生甚麼事?下篇文章一一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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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 星期三

石棺藏屍案(十三)




 石棺藏屍案(十三)

《煮咗佢嚟食……
案情撮要:2016年3月4日至3月29日期間,於荃灣灰窰角街DAN6商業大廈,本案被告曾祥欣(T)、劉錫豪(阿豪)、張善恒(KK)涉嫌謀殺男子張萬里(J)。行兇後以木板製成巨型箱子,放入屍體,再用水泥填封整個箱子,形成石棺。

三名被告企圖將石棺運到偏僻地埋掉或掉進海裡,可惜石棺過重,超出電梯負載量,需折返單位……三人欲鑿開石棺取出屍體方便棄屍,始終失敗,於是把石棺留在單位內,決定帶同知情女子何菱瑜(小草)逃走到台灣……

來到第十三集文章,繼續整理資料,經組織後寫故事,來到T故事的戲肉,行動由此開始……

「阿Sir……主謀係阿豪,因為我落去(地下客廳)果陣,仲見到阿豪拎住條底褲,掩住J個口,所以覺得阿豪整死J。」這是第一被告(T)被拘捕、警誡下的第二句重要說話……

上回故事說到2016年3月3日,阿豪分咐T去買打劫所需用品,T買了幼身麻繩(綁手)、垃圾袋。警員問T為何要買?T回答:「我用自己錢買,垃圾袋我都真係要用,阿豪話買我咪買囉,我放係度,你要用就用,放係度之嘛……
同日,J與T相約翌日見面,以便洽談澳洲房地產事宜。另外,J會帶財物前來做抵押品,向T借貸,支付澳洲房地產部分金額。

2016年3月4日早上,T與KK再去買搶劫所需用品,去五金店買工業手套、索帶、麻繩、鎚子、米袋,T估計阿豪以米袋「笠住阿J個頭」不想被J認出,然後「扑暈J、扑濕J」。另外,T又說:「哥羅芳係叫KK買,阿豪話買定先,因為屋企果支稀釋完,得番好少係度,KK買咗,但顏色係淡黃色嘅,唔似哥羅芳,曾經嗅過陣味,但唔記得係邊度嗅,最後呢支哥羅芳放咗係閣樓電視機附近嘅枱面。」
大約中午時段,T及KK於荃灣荃新天地,譚仔三哥米線用餐。期間,J到達,與T洽談房地產計劃,J:「食住嘢好難傾,唔好係公眾地方傾,不如上你度睇啦(DAN6單位)!」當時,T與KK亦提議J上DAN6單位洽談有關事宜。
三人回到DAN6附近,於美心快餐買了盒叉燒飯給阿豪。
進入單位,T稱自己很累,先回到閣樓休息,他吩咐KK在客廳,閱讀J所提供的房地產計劃書,又吩咐KK查看J所提供的借貸抵押品。警員問T,為何依賴KK閱讀如此重要的投資計劃書?T答:「我懶,不嬲唔睇,認為KK讀過管理同Marketing(市場學),佢幫我對文件,應該睇得明英文,如果應付唔到,我交低咗電話號碼比佢打去問。」
T:「期間,我見到阿豪上嚟閣樓,攞咗啲嘢入閣樓廁所,然後落咗客廳!」
過了一會,T突然聽見有人大叫:「X你老母!咪玩啦!」過了兩至三分鐘後,阿豪與KK異口同聲大叫:「T!唔好係上面瞓覺呀!落嚟幫手呀!」
T形容:「當時我第一眼係閣樓望落去,見到客廳張床褥上,阿豪成個人騎咗上阿J度,壓L住阿J,用右手撳L住阿J嘅口鼻……果刻睇唔到KK,我再望,原來KK比J壓住咗……,但我唔記KK隻手放係邊,總之阿豪最上、J係中層,KK最下層,三文治狀態咁……」「我見J面青口唇白、無知覺、無掙扎、靜止咗面向天……」「我行到落去,阿豪已鬆開手!」
「阿豪即刻係枱面摷阿J既財物……同時,阿豪叫我幫手,拮(注射)阿J酒精!」「我答番阿豪,吓?你都整死咗佢啦!」「但我有係閣樓攞支白酒,用針筒抽白酒,然後落樓下!」T形容:「當時阿豪叫我同J打多幾支(酒精針),驚佢唔死得咁樣,阿豪仲話,唔咪佢死就係我(阿豪)死!」「阿豪問我打咗針未,我做樣,來回閣樓同客廳幾次,扮有同J打酒精!」
KK就攤咗係度呆一呆……我見J塊面青曬,就摸佢手同頸嘅脈搏,但無咗脈搏,我上咗閣樓攞塊鏡,放係阿J個鼻前面,真係無咗氣(死咗)……」「呢個時候,KK已經瘋狂幫阿J做心外壓,希望救到佢!」

警員問T,為何當時不選擇報警?T回答:「果度係我租嘅地方,又無cam(鏡頭),點講都得,我一定瀨嘢,所以死咗人我一定要搞(處理屍體)!」「佢(阿豪)係我屋企攪咗啲咁嘅事出嚟,唯有幫啦,唔幫就係共犯!」「我講過不如自首算啦,都係坐(坐牢)幾年架啫……」

警員又問T,供應阿豪一日三餐,又給地方他居住,養他,何解對阿豪言聽計從T回答:「殺咗J已經六神無主,好突發性,係屋度我都驚,無報警我都驚,偏偏咁嘅情況先無報警,阿豪話識啲比我地大嘅人,可以問下點搞,阿豪又話搞到,咁我就聽佢講……」「果刻我淨係唸,好L大鑊!」

之後,T稱:「我哋係唔知邊度摷到個枕頭袋,就用個枕頭袋笠一笠阿J個頭,然後我加條白色嘢(索帶),後佢塊面嘅位置勒一勒,等個袋唔好甩出黎……我地將阿J條屍拖入廁所,我拉咗一下,佢個後腦嘭一聲撞咗落地,阿豪同KK大隻啲,夠力拉佢入廁所,我負責開廁所門,然後合力將條屍放上一個無洗衣袋嘅洗衣架度,點知個架負荷唔到重量摺埋咗,J既屍就摺埋咗,好似坐係度咁,仲跌咗落啲貓砂度,之後就閂咗廁所門……」

接下來要做的,是如何處理屍體……三人討論途中,T與KK對阿豪有些怨言,T:「你係我屋企攪死人……本身話整暈佢、老笠佢,我同KK都問點解要係自己屋企整死佢……我以為你講笑啫,點知你係屋企做。」無論如何,正如阿豪對T說:「諗辦法點搞(處理屍體)!」
討論期間,有人說:「放血、斬咗佢、塞落雪櫃、埋係森林、將梳化挖空然後放屍體,再以水泥填封、煮咗佢嚟食……」「最後,阿豪決定做個棺,用水泥封咗條屍,然後將石棺掉落海或運上山埋咗佢……」決定後,T與阿豪到附近五金店買了小量水泥。

還有個急切性問題,要立刻處理。阿豪說:「J嘅財物,邊啲值錢嘅就拎去賣!」「我好累,要瞓覺!」J的財物有銀包、手提電話兩部、Omega手錶、公文袋、現金一百多元、信用咭、八達通。阿豪叫T和KK去旺角先達商場賣掉屬於J的兩部手提電話。另外,拿Omega錶去賣,T問價格後,致電給阿豪詢問價格可否接受,但阿豪不滿意價格,叫T先拿錶回家。

之後,T和KK就去買用品、用具、材料製造石棺……兩人去深水埗買了六塊木板,釘子,然後電召GOGO Van運木板回家。回家後,兩人將木板「揼」成一個正方形箱子,邊長1米,然後喚醒阿豪……
T稱:「阿豪教我哋鋪水泥係底,夜晚乾左啲,我地就夾手夾腳,將J既屍體放落石棺,但唔夠水泥填平石棺,所以先用木板放係箱頂!」
翌日,阿豪要到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出發前,阿豪:「你哋處理好條屍,用水泥封咗佢,唔好比佢臭!」之後,T與KK便再度購買水泥回家填封石棺、又先後購買其他物品例如手套、空氣清新劑、臭丸、滅蝨彈、殺蟲水、車仔、磚頭、鐵筆回家。兩人最終把石棺填平,T形容整個封棺過程是日以繼夜……

到了2016年3月8日,阿豪回港了,石棺也差不多乾透,計劃將石棺運走。T與KK先量度單位大門及電梯闊度,發現石棺不能以橫放方式運離單位,必需將石棺扶直,才可運走。被告們,用鐵筆、磚頭,花盡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把石棺扶直及放到車仔上,準備運走。
但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當他們將石棺推入電梯,負荷過重,電梯警號響起。這時,他們趕快將石棺推出電梯。然後,死心不息,再度把石棺推入電梯,結果電梯警號還是響起……在沒有其他辦法下,他們只好把石棺運回單位。由於石棺滲出的血水,弄污了九樓電梯大堂,T慌忙清理。

回到單位,被告們又想法子將屍體從石棺中取出,欲放進行李箱,然後運走。由於家中工具有限,用鎚子也不夠力度鑿開石屎。於是翌日早上,T到五金店買了一支風炮,價錢大約一千多元,希望夠力度打鑿石屎。阿豪負責使用風炮開鑿石屎,已經打碎了一部份,但石屎中心位置十分堅硬,不能鑿開。之後,開始見到小部份J的左邊身體,阿豪使用風炮把J的左手(肩膊)「鑽爆」了……T與KK拉著J的腳,想將屍體由石屎中拉出,誰不知又卡住了,真是遇到重重困難,阿豪:「一定要走,好快查到嚟!」最後,他們唯有放棄,將屍體塞回石棺,決定「著草」(潛逃)……

十萬火急地「著草」,T立刻致電給父親,告知有事所以需要「著草」,但沒有告訴父親發生何事,只叫父親替他籌錢,父親給他大約八萬元港幣,T稱自己身上有兩萬元,合共十萬元。T又叫父親把行李帶到深水埗(前兩日T與KK將少量行李寄存在T父親住所)。
之後,阿豪叫T換手提電話、買台灣電話咭、買了一部手提電腦,T形容這些是基本動作。

阿豪稱需要一本護照,在台灣租旅館用,於是致電廖健國(早前證人),T:「佢(廖)爭我錢,又係朋友,所以佢肯比護照我,阿豪就用廖健國嘅護照係台灣租旅館、去夜店……」

至於小草,T形容:「佢無參與過程,最多知情,事發時,草草係閣樓瞓緊覺,佢半夢半醒矇矇查,成日都係咁架啦!之後只講過煲中藥除臭味,隨意講棄屍地點……我叫阿豪唔駛將草草帶走,唔關佢事,但阿豪話唔得,要將佢帶走,佢會爆件事出嚟!」最終小草與他們一起到了台灣……

T的故事,最終花了五千多個文字,大致說完了……很快便知道第二被告……阿豪的故事……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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