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八子勒索鳳姐案

八子勒索鳳姐案
被告:A1.鄭皓霖 A2.吳俊傑
        A3.張梓鑫 A4.張梓峰
        A5.杜何泉 A6.李俊賢
        A7.楊景輝 A8.敖錦源
日期:2016年6月24日 - 宣布裁決日
--------------------
《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

今日轉戰灣仔區域法院,本來想聽《性交轉運案》的,但到達才知該案件已延至八月一日續審。所以唯有上十樓三十五庭聽《七警案》,已完成案中案陳詞,有待星期二下午開庭裁決案中案是否成立,此案的法律觀點值得學習,而且有強大的律師陣容,絕對值得觀看。

今天想寫的,反而是一宗勒索案,這案件我之前沒有追蹤,都是前輩介紹的。今天是宣布裁決日,在區域法院審訊並沒有陪審團,所以被告的命運完全掌握在法官手中。

現在我們先談判決,後談案情。

第一被告:罪名成立,犯案時2014年無案底,今年17歲,中一學歷,曾任運輸及建築工人,被捕後於2015年9月24日因串謀販運危險藥物而被判入教導所,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現正於壁屋服刑中,而且在本案中不是主導角色、年輕、犯案時無案底、希望法官可以將本案刑期與現在服刑的刑期同期執行。媽媽有到法庭支持及關心兒子,父親過身了,希望法官考慮輕判。
第二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並且向法庭申請訟費。父母亦有到法庭聽審。
第三被告:罪名成立,犯案時2014年無案底,今年16歲,中三學歷,被捕時是學生,被捕後於2016年5月26日因販運危險藥物而被判入教導所40個月,現於壁屋服刑,媽媽有到法庭聽審。
第四被告:罪名成立,無案底,今年19歲,中五學歷,曾任運輸,法官要求索取懲教署報告以決定刑期,律師明顯準備不足,未為被告求情,及在發言時長期放空,令法官也不耐煩。
第五被告:罪名成立,今年17歲,無案底,中二學歷,被捕時是學生,單親家庭,父親於被告七歲時已過身,律師明顯早有準備,附上求情信及案例給法官參考,其中有一封求情信是由被告小學老師寫的,說述了被告本性及與老師關係密切,律師求情時亦提到被告年紀輕,被捕後處理態度正面,肯認罪,無浪費法庭時間,希望法官可以從輕發落。媽媽有到法庭聽審。
第六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父親均有到庭聽審。
第七被告:罪成成立,今年23歲,中四學歷,無案底,曾任餐廳待應及售貨員,律師求情時指出,父母均有到庭支持兒子,無放棄兒子,等待勞教中心報告再作判刑。
第八被告:罪名成立,今年28歲,犯案時2014年無案底,中五學歷,被捕時任職夜總會公關經理,被捕後於2015年9月10日因販運危險藥物而被判入獄34個月,又因邀請他人加入黑被會及自稱黑被會被判入獄8個月及兩個月,三項罪行有些是同時執行,故總刑期為37個月。與女友育有兩名兒子,大子三歲,二子約一歲,被告媽媽及女友帶同兩名兒子到庭上聽審,律師求情時指出,兒子每次來到法庭,都只能偷偷望一眼爸爸(被告),被告媽媽年紀大,用端莊的字體寫了封求情信,同時要照顧被告兩名兒子,十分吃力。另外,律師亦提供外展社工的求情信給法官參考,不希望取任何報告作判刑參考,亦提及被告誤入黑社會,想於幫會中擁有地位,所以於短時間內干犯多宗罪行而入獄,希望法官盡量將所有罪行的刑期同期執行,加少少刑期合理,但希望於人情之內。

今天我走進這個法庭時,覺得庭內很多人,原來全都是被告的親友,這類案件很少有記者跟進,因為不是甚麼大案,亦不是十分有新聞價值的案件,所以常常都被忽略,但這類案件反映出很多社會及青少年問題,有時看這類案件會有少許感受及啟發,好像今日聽審,我見到很多父母都很關心兒子,可能平時他們不懂得向兒子表達「愛」,但他們專誠來法庭聽審、支持兒子,就是證明「愛」的表現,法官宣布判決的一剎那,我聽到很多哭聲,很多母親在嚎哭,很憂心,坐我附近的兩位太太,她們是好友,亦是其中兩名被告的母親,心情非常焦急,又聽不清楚判決是甚麼,十分不安,散庭後,我在地院的門外遇見她們,仍是很不安的樣子,剛好在我身旁,我便開口問:「兩位太太,你地散庭後有無問番律師判決係點?我見你地頭先好不安又聽唔清楚又好多疑惑!」然後有趣既事情就出現,她們主動與我傾談這件案,應該交談了三十分鐘至四十五分鐘,本來我完全不知道案情,現在完全明白及吸收了。

案件中,關鍵人物是第八被告,而其他七名被告是第八被告的手下,七名被告應第八被告要求,到涉案鳳姐的單位,其中有幾人到了單位才知原來要對鳳姐進行勒索,已表明下次不會再去及參與,但第一次到鳳姐單位的過程已被門外的閉路電視全程拍攝,鳳姐其實沒有報警,亦表明自已不會追究,而且鳳姐已經離開香港移民到澳洲生活,所有被告沒有成功勒索到鳳姐任何金錢,此案能夠立案皆因有警方卧底滲入,該卧底亦是第八被告的手下,同時搜集了很多罪犯證據,所以有些被告已因其他罪行而判處入獄。

擁有偵探頭腦的大家可能已即時想到,為何第二及第六被告罪名不成立呢?兩位太太氣憤及異口同聲地說:「因為閉路電視影唔到佢地兩個囉!!!」「呢個世界無天理架,個真正主謀(即是主腦X哥)就捉唔到,我個仔去過一次,連X哥都無見過,無份勒索就罪名成立!」「個卧底點解咁無良心,為升職就害左啲細路一生!」我所聽到兩位母親的話,見到她們的憂愁,不願接受現實的心理,完全反映出愛子心切這四字的含意,養兒一百歲,的的確確是長憂九十九...........

案件將於7月14日,星期四,灣仔區院,下午2:30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