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灣仔嘉薈軒雙屍案(一)

灣仔嘉薈軒雙屍案(一)

《若不是吸食可卡因,便不會殺掉兩人》
今日與戰友天使來到高院,聽灣仔雙屍案,這宗案件是由被告自行致電報警稱「有事發生」,於2014年11月1日揭發的。
被告Rurik Jutting(譯名:朱亭),英藉,自小就讀英國頭等學院,曾讀Winchester學院,學費不菲,於劍橋大學畢業,之後入職投資大行工作,成為銀行家。
於灣仔嘉薈軒31樓一單位內,先後殺害兩名印尼藉女子,她們為性工作者,與被告有性交易,被告於性交前曾向兩女提供毒品可卡因吸食,而被告自已亦有吸食可卡因。
第一名死者為Sumarti Ningsih,遇害時23歲,相信是2014年10月27日遇害,被告將她割喉放血,而裸裸的屍體就被塞在行李箱內,然後於置在住所露台。
第二名死者為Seneng Mujiasih,遇害時30歲,2014年11月1日遇害,她同樣是被被告割喉殺害,根據庭上播放被告的自拍影片,我們知道的是她死前已經知道同胞遇害,因為片段中Seneng在嚎哭,叫著Sumarti(第一死者)的名字,其後片段播出的是一名女子倒臥浴室,而被告在片中也自稱自己若沒有吸食可卡因的話便不會殺人,成為了本單案件的關鍵:被告是否受藥物影響下殺人?
庭上被告否認謀殺罪名。因此,控辯雙方都需要用大量時間取得各項醫學及化驗報告,所以2014年尾發生的案件,延至2016第三季才開審。
介紹完案件背景,現在我想介紹一下庭內看到及發生的事,亦是你們所期待的。本宗案件的法官為司徒冕暫委法官,他曾主理多宗謀殺案,對審謀殺案相當有經驗,有陳文深的淘大無屍兇案、周凱亮的大角咀弑父母案等,而我已經是第三次看他審謀殺案了,可說是習慣了他審案的模式,比較易跟進。
本案於高院的五樓第七庭審理,這庭明顯比其他庭新淨,經裝修後格外顯得現代化。換上以鋼化玻璃造的犯人欄,不再像舊式犯人欄用鐵枝建造。有一個大約七八十寸的投射螢幕,另有兩台比較大的高清電視,有助陪審員清晰觀看影片證物。公眾人士觀審席翻新後,每張椅子均有桌子,方便了我寫筆記。另外第一行公眾席加設了供電及寬頻插座,值得一讚。
再看看本宗案件,今天看見被告,樣子與普通外藉人士無異,亦不是一看就覺得他是「變態佬」的類型。但要提的是,他與兩年前被捕時的身型明顯瘦了兩三個碼,頭髮很短,鬍子全剃了,戴上眼鏡,穿著深藍色恤衫,整齊的出席應訊,還帶備了厚厚的文件,審訊時,間中有寫筆記。
至於律師團隊,絕對是強勢的。控方有四名大狀,其中兩名是外籍大狀。辯方亦有四名大狀,三名為外藉大狀,聽聞是由被告父母賣掉物業替被告所聘請,他們都是資深律師(S.C),英語都是操英式口音。
本案中,用作呈堂的相片集應該是比較血腥的,汲取了以往比較血腥的謀殺案審訊經驗,法官特別採用九人的陪審團班子,五男四女,觀察到的是發現男陪審員的個子異常的高,比洋人還要高。翻譯員是一位叔叔,頗專業的,主控官帶領陪審員翻揭呈堂相簿時,他也跟隨揭着。
進入今早審訊的案情,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總監劉飛龍先生,被問及有關被告吸食可卡因的含量及化驗被告所擁有的可卡因含量,他講到,若被告所吸食10毫克的可卡因,若每天都持續吸食或藥效過後再吸食的話,當然被告會持續受可卡因藥效影響,包括幻覺,他舉了例子:例如被告在皮膚上割了一道傷痕,有可能被告會看成蟲子。另外劉先生也道出,被告受吸食可卡因影響,當然也要基於所吸食可卡因的濃度。
之後作供的潘法醫,為兩具屍體進行檢驗,說明出她們都是因割喉致死,首名死者頸部傷口更長達24厘米,其他部位也有傷痕(包括臉和眼部),曾受虐待。
其後作供的救護車指揮杜先生,稱2014年11月1日凌晨四時許,接報到達案發單位,有軍裝警員在屋內,當時見到一名女子伏在地上,他和救護隊員想為女子進行急救,但證實沒有呼吸及脈搏,雙手已僵硬。屋內還傳出濃濃的屍臭味。另外,還看見一名外籍男子(被告),情緒激動,坐立不安,自言自語,還在哭泣。
今天第四位作供的,是駐守灣仔區的高級督察蔡小姐,她曾經與被告進行了九次錄影會面,還與英國大使館聯絡過。至於錄影會面的內容,按照慣例,都會在庭上播放以作呈堂之用,即是我們要看九次......看來我們今天下午都是看影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