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 星期四

灣仔嘉薈軒雙屍案(六)

灣仔嘉薈軒雙屍案(六)

《星級大狀發功,專家冷靜應對》
專家證人作供,除了對被告的心理、行為精神等方面,作出專業的分析外,有時候亦會為沉悶的法庭審訊增添一點氣氛,一些意外驚喜。本篇想與大家一同分享最後一位專家證人對被告的評估及一些法庭審訊裡的唇槍舌劍。
陳炤佑醫生,專業於精神科,於2014成為醫生,他有十次於法庭作專家證人的經驗,但是第一次跟進性虐殺案件,他於被告於荔枝角收柙所見面四次,合共八小時。
陳醫生認為,被告有可卡因與酒精使用精彩障礙,但未至於失控,並可控制自己。另外,陳醫生認為被告只有性虐癖,亦未至於構成精神障礙問題,而他這項觀點,與其他三位專家證人的觀點是有所不同的,因此,也成為了辯方大狀Mr.Tim Owen所質疑及攻擊其觀點的目標,我們容後再談。
醫生稱被告,喜歡選擇亞洲女性(妓女)作為性虐對象,原因是亞洲女性的身型比較嬌小,而且較易控制。而被告又曾經對醫生稱,一度想強姦其他女性,但於並無實行,所以陳醫生跟據這兩點,認為被告能作出有思考能力的決定。
另外,陳醫生的觀點,是最接近控方所提出檢控論點的。被告殺害第一名死者Alice時,下手前在她耳邊說了句「我愛妳」,而割喉後發現Alice並未死去,還把Alice拉進淋浴間再割她的喉,直至死去,並且將她的屍體藏於行李箱內,陳醫生認為被告當時是有思考能力的。
而陳醫生也認為,被告殺害第一名死者後,到性商店及五金店購置性虐用品,回家後還拍下影片說明如何使用這些性虐用品及找下一名「獵物」,思路及說話十分清晰,顯示沒有完全被可卡因及酒精所影響。
辯方大狀Mr.Tim Owen質疑及攻擊陳醫生的觀點,成為全日的審訊焦點。聽過很多審訊,我感覺到某些根深蒂固的想法也改變了,尤其是對專家觀點方面,諷刺是專家的話原來不是100%正確,為何?當幾名專家對被告的分析有所不同,就會非常疑惑究竟誰是對、誰是錯......令想法產生混亂,令人很難判斷被告究竟有沒有罪,這亦是審訊引人入勝之處。
Mr.Owen這天是盡顯星級大狀威勢,由盤問一開始就質疑陳醫生:「於2014年才開始執業,只擔任過十次法庭專家證人,而跟進性虐殺案更是第一次,而且你報告上結論顯然與其他三位專家證人不同......」只看以上的開場白,無疑已損害證人作供自信心,但陳醫生處理得恰當,無被嚇怕,繼續作供,Mr.Owen再發功「陳醫生,你即是覺得你的報告正確,其他三位專家的看法是不正確?」陳醫生認為是。
然後Mr.Owen即時用帶有少許揶揄的語氣對陳醫生說「你都好有自信......」陳醫生答是。再續Mr.Owen再追擊問「陳醫生,今朝在庭外,我見到你與周潔雲醫生(第三專家證人)在談話,你哋傾緊咩?喺唔喺就你地份報告交換意見?你係唔可以咁做。」陳醫生回答只與周醫生談閒話,並沒有提及本案。
Mr.Owen向陳醫生問了幾個問題,陳醫生看著一份文件(擬似筆記)上的資料作答,Mr.Owen又再鍥而不捨追擊「陳醫生你睇緊咩?除左你撰寫既報告外,你係唔可以就你既筆記答其他嘢,依家我想睇下你枱上面既文件係乜。」經法官批准後,Mr.Owen真有查看陳醫生枱上文件。其實完成作供,我想陳醫生也鬆了一大口氣,如釋重負,做專家不易、作供不易......壓力真是大得透頂了!
今天開始了控辯相方結案陳詞,控方大狀Mr.John Reading,用了一小時陳詞,他的開場白是「死者不是一件性物件、不是一件性玩具、不是性實驗品,而是有血有肉活活的人」其後,大狀指被告是有計劃殺死死者,一向有謀殺念頭,不過選擇用吸食可卡因及飲酒來「壯膽」,就好像別人玩笨豬跳及滑翔傘前要先喝酒來定神一樣。
而專家所指,被告受可卡因及酒精使用障礙、人格障礙等,陪審團可考慮這些因素對犯案影響有多大,再作出判決,不過,從被告在案發前後所拍的影片顯示,被告可能犯案時受可卡因及酒精影響,但不是完全不能自控,言語清晰,應有能力控制自己。
最後,Mr.Reading亦有提起陳醫生的作供,認為辯方大狀Mr.Owen不應質疑陳醫生的資歷及其醫學報告的準確性,因為陳醫生任專家證人,辯方是同意的,Mr.Reading亦不禁嘆「當人越老,不代表越聰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