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 星期二

綜援父姦幼女案 (七)

綜援父姦幼女案 (七)
審訊的第七天,控方大狀盤問被告,絕對是審訊以來最精彩,最值得觀看的一庭。首先控方大狀問被告少許背景資料,例如:工作履歷、與Y的相識、一般婚姻及性生活情況等……

控方大狀開始舉證,證明被告的證供,很多地方前言不對後語……
大狀:「琴日你好肯定咁話你個女2008年獲批單程證嚟香港,但我哋有樣證物,係一封信件,由中國省公安局所發出嘅,內容係證明女兒獲批前往香港定居,正式係中國大陸注銷女兒戶籍,信上面顯示嘅日期為20091216日,有呢張通知書先可以嚟香港攞通行證喎,你又話無見過呢封信,你有咩解釋?」
被告:「可能我記錯日子。」

大狀:「2007年,你同Y離婚,你每個月要比個女標準生活津貼費嘅一半,即係一千蚊,之後個女申請到來港定居,你就用自己名義,同個女一齊申請綜援,最後得個女批到綜援,你就話社署話你唔係完整家庭,所以唔批比你,其實單身都可以申請綜援啦,點解你要復婚再申請呢?係咪因為社署講你家庭唔完整,所以你同Y復婚,目的係想申請到綜援同攞到多啲綜援金吖?」
被告回答了其他無關痛癢的事,大狀立刻提醒被告要正面回答問題。之後,被告無奈地承認。被告補充:「個女同我嘅綜援金,政府係入落我個戶口,連埋租金津貼,個女批到4-5千蚊,我全部比曬Y。」

大狀:「當Y被判監或返回國內,你就會照顧個女,你話媽媽住A屋,係錄影會面中,你當時係話個女平時星期六日都會係A屋,嫲嫲會幫手照顧。但係琴日你又係庭上面宣誓作供話你媽媽唔鍾意你個女,叫你唔好帶個女去A屋,平時係農場果邊食飽飯,你就會同個女番去B屋,兩間屋路程相隔一分鐘,之後就會去A屋幫你媽媽做家務,又照顧媽媽,所以你就獨自留個女係B屋,即使當時鄭叔叔係B屋暫住期間,你都會留低個女……其實你要教女,點解唔帶埋佢番嫲嫲屋企,又可以教佢做家務,又可以幫輕下你,你話你媽媽唔鍾意你個女,點解咁得意?老人家有個孫女陪下佢都唔鍾意?你乜都賴落你阿媽度,你咁講嘅目的其實係要堆砌點解要帶個女去B屋,個女獨自留係B屋,會接觸到其他男性。」
被告:「我無講大話,呢啲都係我真心話,我阿媽同我個女好似水溝油咁……

然後,大狀盤問的範疇圍繞兒童色情照片,更精彩內容由此起……
大狀:「被告你打開相片冊嘅A相,相片上係一個女童樣貌,呢個係咪你個女?」
被告不斷翻動相片冊,疑惑地左望右望。
法官:「被告你望住A相片先啦,唔駛睇其他相片!」
被告:「我睇下個樣係咪唔多似。」
大狀:「果個係咪你個女你都唔認得牙?」
最後被告承認相片中的女童是女兒。
大狀:「睇下相片B,相片中有一隻小童手「抆」住自己件上衣,露出陰部,呢個係唔係你個女?」
被告:「我唔知呢啲相係唔係我個女。」
大狀:「再睇下CDE三張相上面有兩隻手指用力擘開陰部,呢三張就係你琴日話唔係你隻手指嘅相,我哋好明顯睇到唔係你嘅手指,因為係小朋友嘅手指嚟呀嘛,憑呢啲性器官嘅相,你接唔接受係你個女嚟?」
被告:「接受。」
大狀:「FGH,相片中顯示一名成熟男性性器官插入女童陰部,呢啲相係有力證明女童被強姦。」
被告:「哦!」
大狀:「再睇相片IJK,相片顯示女童嘅會陰部位,部位瘀曬,受過性暴力對待,你同唔同意?」
被告:「同意。」
大狀:「再睇相片LMN,相片顯示女童嘅陰蒂同陰道仲有血漬。」
被告:「係。」
大狀:「再睇相片OP,係咪都係與相片LMN有相同血漬?」
被告:「請問邊度有血漬?」
大狀:「瘀紅色果啲咪係血漬囉!」
被告:「哦?呢啲係血漬嚟架?」
大狀:「相片LM唔單只有血漬,仲有米白色同黏性液體,呢啲係唔係精液?」
被告:「唔知。」
大狀:「啲相係你影?」
被告:「唔咪我呀!」
大狀:「你強姦個女,個女下體流血,你就用紙巾抹左啲血,比番個女睇,仲影埋相,你話個手機比咗你個女用,你個女自己點會影到呢啲相?」
被告:「我點知邊個影呀!」
大狀:「相片Q,顯示女童全身赤裸,舉起雙腳,露出陰部,即使你交低手機同鎖匙比你個女,你點解釋有呢啲相?」
被告:「我唔識解,唔知有冇其他人入過屋企,係乜嘢人我唔知。」
大狀追問:「咩情況之下,會有人入到B屋,攞埋你收埋咗嘅相機,係床上面影你個女?」
被告:「我個女識咁多人,唔知有冇帶農場做嘢嘅內地人入屋架嘛……
大狀:「咁你認為個女會同意農場啲人影佢呢啲相牙?」
被告:「我唔知會唔會有呢個情況。」
大狀:「你睇下你屋企嘅相片,出面有鐵閘,入到去仲有度鐵門,有個啡紅色嘅鎖,有橫閂,之後仲有內門……幾重門,幾重鎖,咁都有其他人入到你屋企?」
被告:「橫閂我同個女都唔用架。」
被告突然轟動地說:「你話果啲相,唔係我嘅陰莖嚟,陰毛都唔係我果啲,呢啲毛咁黑,我啲陰毛邊有咁黑呀,你點解話係我做?相機同手機係我嘅,都唔代表係我做……(庭內傳出笑聲)

之後,大狀向被告提及到涉案相機……劇情更有趣味性……
大狀:「被告,警方同你做錄影會面果陣,你話鄭叔叔整爛咗你部相機,又唔記得張記憶咭係咪自己放入新相機裡面,又話自己得1-2GB嘅記憶咭,然後警方提到相機嘅腳架,你話係鄭叔叔買番部新相機比你果陣送嘅,佢將腳架連相機一齊比你。但係你琴日係庭上面話,鄭叔叔係賠錢比你架喎,部新相機係你自己買架喎...
被告:「鄭叔叔賠左六千蚊比我,我買左部四千蚊嘅相機,我話找錢佢,佢話唔駛,當時警察拘捕我果陣,我好亂,我唔清晰,可能我講錯咗。」
大狀:「你唔係亂呀!你比人拉果陣仲好淡定,你話要搵你細佬架喎,又話要等細佬搵區議員嚟睇你錄口供架喎...
大狀:「被告,你係庭上話新舊兩部相機都好少用,又有借過比農場嘅內地人用,張4GB記憶咭係你放入相機裡面,係咪?」
被告:「係,我借過比陳、楊、光、林、鄭先生用,陳先生即係包租公,個女稱呼佢做爺爺果個。」
大狀立刻風趣地回答:「陳李張黃何都比你講曬喇喎,依家仲多左個林叔叔添,你話你借過比陳生?陳生盲架喎……(這個時候全場大笑起來)
大狀繼續說:「你都唔影相,唔用部相機,人地點知你有部相機呀?你話借比農場嘅人用,先頭問你同佢地熟唔熟,你又話有傾計但又唔算得上係朋友,你比人整爛過部相機一次,你仲專登買部新嘅嚟借比人用?佢哋嚟旅遊架咋喎……其實我向你指出,所有叔叔都係你虛構出嚟,目的係同涉案相機割離關係……
被告:「我個女同農場果班人有啲咩我都唔知道……
大狀:「你咁講意思係咪即係話,你個女自己招惹啲男人對佢做呢啲事呀?」
被告:「我解釋唔到,你咁講都係想將呢件事推曬係我身上!」
大狀:「我唔係推向你身上,我係向你指出。」
被告:「我唔明點解你係都話係我做,相裡面個陰部都唔係我嚟。」
大狀秒殺:「我對你陰部無興趣!!!」(在場人士笑得不能停下)

大狀續問:「被告,琴日所講嘅色情刊物,你鬧個女,叫佢聽日嗱嗱聲掉咗佢,其實你自己掉都得啦,點解你唔掉咗佢,仲要放入櫃筒裡面?」
被告:「當時三更半夜掉出去會比人鬧,我叫個女掉咗佢,佢無掉,仲放到成屋企都係,我打掃果陣唔知掉去邊度好,所以掉咗入櫃筒,你話比我知掉去邊度好?」
大狀:「你六十幾歲人,連幾本色情雜誌都唔知掉去邊好,你仲問番我?」
被告咆哮:「你依家乜都推係我身上,我個女比人陷害我好心痛。」
大狀:「我唔係推,我係指控你……你話你心痛個女,但當你做錄影會面果陣,警方向你播放個女被性侵嘅相,你又咁平靜?....
被告沒有回答。

接著,下一項範疇,大狀就一張女童生日會時所拍下的相片,向被告盤問……
大狀:「2013年,你買咗個栗子蛋糕,同個女搞生日盛宴,你話好多農場嘅人嚟同個女慶祝,你話張相唔係你影,你依家再睇下張相,當時蛋糕上嘅蠟燭係點著咗架,一個咁重要嘅時刻你又話唔在場,而呢張相係你手機度搵到,你又話唔知邊個攞咗你手機幫個女影,而你個女係庭上視像作供果陣親口同我哋講,張相係你幫佢影嘅……
被告:「我認為生日唔重要,我自己生日都無慶祝過,個女陷害我。」
大狀:「點解個女要陷害你?」
被告:「我點知佢兩母女呀……呢單案有兩個受害者,係我同我個女。」
大狀:「我話比你知,呢單案只得一個受害者,就係你個女,你認為生日唔重要,咁個女都唔係好重要啫,所以你當日就買蛋糕哄佢,然後番到B屋就再強姦佢...我再向你指出,你手機同相機嘅所有相,除咗生日會呢一張,其他相片全部係你刪除曬,係警方用電腦科技收復番D相,你刪除曬D相係因為你心虛,驚人知道你對個女做呢啲污糟事!法官大人我無其他問題!」
被告呢刻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