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1日 星期六

大角咀弒父母案(七)

大角咀弒父母案(七)

《我唔係無知!我知!》
到法庭聽審已有一段日子……看過很多不同類型的被告作供,若果要我選一個最特別、印象最深刻的被告,一定是本案的第二被告——謝臻麒。
阿麒的自辯,絕對是整個審訊的戲肉……他的背景資料、早期生活歷程、與阿亮的相識經過及關係,我們都在第一篇談及過了……所以本篇文章,談談阿麒的大狀主問、自辯及盤問內容……

阿麒的大狀開宗明義地指出,阿麒的智商只有84,屬「次正常」水平,他完全不知道第一被告(阿亮)的殺人計劃,殺害兩名死者及肢解行為全是阿亮一個人做的。阿亮利用阿麒與他的友誼關係,將罪責推往阿麒身上,找阿麒來「頂罪」及減低自己的罪責……

阿麒的自辯中提及案發前,收到阿亮的字條,示意阿麒於案發當日(2013年3月1日)需暫時離開單位,晚上七時前不要回家……
當晚回家後,阿麒嗅到屋內充滿著濃烈的漂白水味,認為是阿亮進行清潔,因死老鼠於屋內。
到了2013年3月4日,阿麒發覺屋內有異味,於是向阿亮了解,阿亮打開自己的房門及大膠箱,臉帶微笑地向阿麒展示一些人體殘肢,這剎那……阿麒心寒、震驚、腦內一片空白……
當時阿亮對阿麒說:「你走唔甩,無得揀,只可以幫我,只要乖乖幫我就無事!」「阿健見過你阿媽!」阿健是阿亮於國內的朋友,阿亮暗示,若阿麒不協助棄屍的話,阿健便會傷害阿麒母親。於是,阿麒唯有就範……
阿麒稱,阿亮沒有告訴他有關殺害父母的計劃,只是曾經提及不喜歡父母而已。展示殘肢後,阿亮一直沒有提及死者是自己的父母。直至阿麒某次吃飯時看到電視報導指阿亮的父母失蹤,才驚覺阿亮殺了父母。
阿麒提及,見過殘肢後,十分驚慌,想致電告訴姊姊,但聯絡不上。阿麒又曾致電給岳父,希望聽聽岳父的聲音以得到安全感,但對話中沒有將實情告訴岳父,對話後,阿麒又回到床上發抖……

過了幾天……阿亮教阿麒用保鮮紙包裹殘肢,並放進背包,阿麒形容:「實在太嘔心……頂唔順!」跑到洗手間嘔吐,只剩下阿亮獨自包裹殘肢。
兩人各自揹著一個載有殘肢的背包,踏單車到浪澄灣海旁欲棄掉殘肢,途中……阿麒發生小意外,阿亮氣憤地、獨自將殘肢掉進海裡。之後,阿亮又吩咐阿麒將殘肢當作垃圾般棄掉。

主問的末端,阿麒解釋為何於警署中承認殺人。阿麒辯稱,向警員招認殺人只因發脾氣,當時頭很痛及十分疲倦,只想盡快完成錄取口供程序,然後睡覺。之後,就發脾氣一事,阿麒稱已經知錯及向警員道歉……

接著,刺激的盤問環節即將開始……首先談談第一被告大狀向阿麒盤問時的要點。阿麒於該盤問中,多次激動地向大狀說:「屈我啦,你地唔信我,我控制唔到,我無辦法!」
大狀指出案發當日,阿亮只有短時間在案發單位內,負責肢解屍體是另有其人。阿麒表示自己不在場、不知道。
大狀質疑阿麒所提及的阿健,即阿亮國內朋友,是阿麒虛構出來的,因阿亮從來沒有向警方提及此人。阿麒否認。
大狀指出阿麒是與阿亮一起策劃殺人計劃、聯手殺害死者、並由阿麒負責肢解屍體。阿麒激動地回應:「你可以屈我,可以繼續屈我,無問題,我講咗事實,你地信唔信我,我控制唔到!」
大狀質疑阿麒,為何不在阿亮向他展示殘肢時報警?阿麒稱自己不敢報警,擔心阿亮會傷害母親,另外不報警是不想出賣朋友(阿亮)……當警員到單位拘捕阿麒時,他心裡感到獲救了,因為他以為阿健也被警員拘捕。

第一被告大狀完成盤問後,便是控方大狀盤問,更令人感到更加緊張……
控方大狀問阿麒,案發當日,阿亮身上有刀傷,獨自到醫院求醫,這些刀傷是如何做成的?是否由阿麒做成?阿麒表示毫不知情。
控方大狀指出,根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於2013年3月2日,即案發翌日,阿麒曾經致電阿亮。阿麒否認,其後才同意上述記錄,他強調3月4日才開始使用該電話咭。
控方大狀追問阿麒,是否在證人台上扮無知?阿麒神情憤怒,回應:「我唔係無知!我知!」
控方大狀質疑阿麒,把單位廚房窗戶用水泥填封,是避免鄰居看見他在屋內殺人及肢解屍體。阿麒堅稱此舉動是為了防止老鼠進入單位內,又稱自己沒有錢維修窗戶,才把窗戶用水泥填封。當控方大狀再追問阿麒,阿麒霸氣反問控方大狀:「係唔係你幫我食曬啲老鼠?」阿麒稱,上洗手間時「啲老鼠,佢望住我,我望住佢!」他又在庭上用手比劃出老鼠的體積,目測老鼠身軀連尾部大約六至八寸長,法官立即笑言:「咁啲老鼠都無啖好食!」
控方大狀指出,屋內搜出的一部電腦內,存有失蹤人士的英文文件。阿麒表示阿亮也會使用該電腦,認為文件是由阿亮下載的,阿麒還在庭上自嘲:「我有咁好英文就好囉……就唔會搵唔到工,我新西蘭個女朋友就唔會話我無用……」
控方大狀指出,案中用作雪藏死者殘肢的雪櫃,店鋪東主記得是阿麒購買的,並一同用手推車把雪櫃運進單位客廳內,購買單據上亦寫上阿麒的電話號碼。阿麒再三否認,並激動地說:「屈啦,無問題架,你係律師,你大曬!」「我以為阿亮用果兩個雪櫃去經營燒烤店,佢講我先知佢開燒烤店,早知我去食嘢!」
控方大狀向阿麒展示於單位搜出的四把牛扒刀,其中一把刀刃及把手間染有男死者的血,大狀指阿麒用這把刀殺死男死者及肢解屍體。阿麒解釋,阿亮提議一同喝紅酒及吃牛扒,才陪伴阿亮前往尖沙咀City Super超市購買牛扒刀。阿麒又稱,沒有用這些刀殺害男死者或肢解屍體。
控方大狀指出,於單位客廳搜出購物單據,經調查後,2013年1月9日,兩名男子曾到梁添刀廠購買骨刀及豬用刀,還要求把刀磨至鋒利。阿麒否認買刀,稱沒有見過這些刀。
控方大狀直指阿麒為推卸責任而說謊。阿麒立刻否認,指阿亮於聖誕節及情人節均有到海興單位,這時……阿亮在犯人欄內竊笑。
控方大狀呈上阿麒與阿亮的網上通訊軟件MSN的對話內容,這些內容是控辯雙方同意的。當中阿亮提及:「一日搵唔到,一日唔知道ABC已經X咗」「佢哋唔知ABC三個X咗」「後悔曾講過半年時間太耐」等,大狀問阿麒以上對話是甚麼意思?阿麒稱:「果個唔係我,我唔知。」「如果你屈我,我無辦法,一出世果陣都可以嘅!」他否認曾與阿亮透過MSN對話,指自己很長時間沒有使用MSN,又指自己的MSN帳號不需要密碼便可登入,可能是阿亮盜用他的帳號。這時,法官再度提醒阿麒,這些記錄已由雙方大狀同意,大狀必定事先得到阿麒同意。阿麒回應:「唔知簽咗咩,律師比我就會簽(名)。」
控方大狀呈上於阿麒床下搜出的紙張,寫上:「窗簾、三部雪櫃、豬肉刀三把、生果刀等……」阿麒強調只是按照阿亮吩咐,把紙張收起,對紙上內容一無所知。
控方大狀呈上多張購物收據,顯示購買高樂氏漂白水。阿麒解釋,只買過一瓶漂白水,倒進廚房及洗手間的水渠中,目的是驅趕蜈蚣。之後,控方又呈上第二張購物收據,列出購買漂白水、香腸及雞醬。阿麒表示可能是自己購買,因為他喜歡吃香腸和雞醬。
控方大狀又呈上另一張家品店的購物收據,顯示購買了兩個地拖、兩個膠筒、兩個膠筒蓋、一個盆,大狀問阿麒是否幫阿亮購買這些物品?阿麒回答:「我無!」「唔係得我一個係間屋度住喎!」
最後,控方大狀提及2012年12月,阿麒已經知道阿亮想殺掉父母,阿麒為何不去報警、舉報或與阿亮絕交?阿麒解釋,最初認為阿亮是發脾氣時隨口說說的話,以為阿亮與日本女友分手了,所以不開心及胡思亂想,才說要殺掉父母。這時……阿亮再一次在犯人欄內竊笑及細聲說了一句:「嘩……」
阿麒作供完畢。

下篇文章,是本案的終極篇,第二被告謝臻麒的大狀,傳召臨床心理學家出庭作供,為阿麒辯護。最後會與大家簡要談談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和審訊結果。
待續……
(2960)

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大角咀弒父母案(六)

大角咀弒父母案(六)

《「男神」魅力......》
本篇文章,與大家談談第一被告周凱亮的精神科報告,由於阿亮選擇不上證人台作供自辯,所以兩位辯方精神科醫生報告及作供極其重要,要了解阿亮的內心世界,到底他犯案時,有否因精神病影響?可否減輕刑責嗎?

2014年7月時,香港大學精神病學系鍾家輝醫生曾與阿亮進行一次會面,時間長達兩小時三十分鐘……
阿亮曾到澳洲讀書及生活,他形容於澳洲時,七成時間會胡思亂想…..從20歲開始,身體開始出現情緒毛病,當他看見母親憂鬱和傷心面孔,會感到害怕。直到27至28歲起,才開始懂得控制自己的思想和感受。
阿亮又向鍾醫生透露戀愛史,當他18歲還在中學階段時,遭女同學拒絕追求,此事對阿亮十分大影響,他一向認為自己天資聰慧,女性無法抗拒他的「男神」魅力,他多次結識其他女性,可惜未能成功。直至有一次,他終於成功在巴士上結識女性,並能相約對方,最後更發生關係。
阿亮又透露,他曾在巴士上非禮女乘客,偷偷地用手接觸女乘客大腿,嚇得女乘客大叫及撥開他的手。之後,阿亮再進一步,偷偷地用手接觸女乘客下體,但對方只撥開阿亮的手或只會躲開,令阿亮非禮女性的行動越來越大膽。
有關案發前阿亮的思想。大約在案發前一個月,阿亮每日重覆聽著一首俄國古典鋼琴樂曲Vers La Flamme「走進烈焰」,這曲是由俄國音樂家史克里亞賓(Scriabin)於1914年所創作,旋律雖然簡單,但十分緊湊,內容有關世界被火燒毀。鍾醫生認為此曲多少也會反映出阿亮犯案時的心理狀況,而此曲內容與阿亮堅信世界末日即將來臨的信念吻合。特別一提的是,阿亮只向鍾醫生提及過世界末日來臨的想法,從未向警員及其他精神科醫生提及。
鍾醫生承認沒有向阿亮理解該樂曲及該曲對阿亮有甚麼實質影響,亦承認沒有詢問清楚樂曲內容,只憑樂曲名便認為歌曲與阿亮的世界末日思想吻合。
阿亮向鍾醫生透露,對自已要求甚高,認為30歲前要有一番作為,希望在物理或數學研究上作出貢獻,最終,他不能達成目標,覺得人生毫無意義,要自殺了結人生。鍾醫生推斷,阿亮於自殺前想找人陪葬,視父母為容易下手的目標,犯案未必是經濟問題或仇怨所致。
會面中,阿亮表現流暢、保持冷靜,無哭泣或其他精神失常徵兆,每當想起已故父母時會感到傷心,阿亮亦稱當時不知道自己為何要犯案。還押期間,阿亮曾想過用床單吊頸自殺,最終決定等待審訊完結。
直至會面接近尾聲時,阿亮自言自語5至10秒,繼而瘋狂地笑起來,又稱見到一些圓圈,並畫出來給鍾醫生查看,鍾醫生稱這事件為「放空事件」,並相信該事件是阿亮假裝出來的。
鍾醫生稱,阿亮腦海時常會突如其來湧現不同畫面,有時是音樂、有時是一串物理符號,都是屬於「強迫思想」。
經過會面後,鍾醫生診斷阿亮患有躁鬱症(情緒會突然高漲及自大)、強迫症(重覆同一想法,但未必實行)、兩極人格、人格障礙症,認為阿亮可因精神失常而減輕刑責,犯案時是受到精神病影響,接受治療後情況可能會有改善。

另一位辯方精神科醫生是青山醫院前院長、精神科張鴻堅醫生。
阿亮向張醫生透露,中二時變得不想與人交流,變得抑鬱及憤怒,回到自己房間時會大叫及抱怨。中三時覺得有人有街上跟蹤他。到了中五時被女生拒絕交往,令抑鬱加劇,會考成績不太好。到了澳洲讀書及生活時,七成時間會胡思亂想。
阿亮稱,胡思亂想(空想-Random Thoughts)超過10年,這種思想用意志控制不了,可維持幾秒至兩小時,沒有固定內容,可以是一架巴士、兩個人的對話、物理學或音樂,這些念頭怪異,像外星人,似是有人將想法植入他的腦內。張醫生稱,阿亮空想的內容沒有意義,所以屬於侵入性想法(Intrusive Thoughts)。
張醫生又稱,阿亮是自戀狂,對自己期望極高,無法忍受批評,沒有反社會現象。阿亮有被害妄想及幻聽症狀,這些病徵使阿亮常常出現憤怒及抑鬱的混合情緒,故出現自殺及殺人傾向。阿亮明顯與父母關係欠佳,所以選擇向父母下手殺害。
犯案後兩星期,阿亮稱壓力得以舒緩,感到冷靜,不再有空想,抑鬱及痛恨世界,重新與世界聯繫起來,直至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期間,空想情緒又再出現。
張醫生引用精神病科雜誌《Current Psychiatry》文章,指有75%弒母的男性兇徒是患有精神病。另有65%弒父的男性兇徒是患有精神病。同時弒父母的情況罕見,難以蒐集數據分析,正常思維的人殺雙親是十分困難,尤其弒母。
另外,張醫生又引用《Current Psychiatry》文章,指弒親的人都是單身、與父母同住及犯案動機為被迫害妄想。
張醫生認為阿亮與以上兩點情況相近,但阿亮的精神病未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
張醫生診斷阿亮患有精神分裂症及情感障礙的情緒精神病,故犯案時均受精神病及神智失常所影響。張醫生認為應改控阿亮誤殺,判處無限期醫院令,阿亮需長期在小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看完辯方精神科醫生的作供後,是時候看看控方精神科醫生的反駁。
首先談談小欖精神病院顧問醫生雷聲響對阿亮的診斷。雷醫生與阿亮會面過三次,測試指阿亮的智商高達126,但阿亮對自己的得分並不滿意,難以接受自己不是高人一等的事實。
雷醫生稱,阿亮缺乏同理心、冷血、不會對受害者感到悔疚。阿亮愛幻想,著迷於物理方面的原理。又認為阿亮比較喜歡與不及自己聰明的人交朋友,而且會利用對方。
雷醫生指出阿亮認為弒親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雷醫生問阿亮,既然不滿意父母,何不搬出住所?阿亮沒有直接回答雷醫生的問題,只表示搬出住所需要金錢。
雷醫生認為阿亮有精神變態的表現,想活得與其他人不同,精神病者往往會依賴和剝削其他人,阿亮於這方面與精神病患者類同,慣於埋怨別人。
雷醫生指,阿亮殺人後擔心自己的傷勢,但沒有理會父母感受,是精神變態的特質,沒有同理心。案發翌日,阿亮望見父母的床空空如也,即時感到解脫,認為不用再殺害胞兄及自殺。
雷醫生指出,阿亮在內地與女性發展過6至7段感情關係,他令其中一名女友懷孕,當時阿亮要求女友墮胎,最後,女友獨自誕下小孩,在審訊時(2015年)已經三歲,但阿亮也沒有意識見見親兒。
於會面後,雷醫生診斷阿亮沒有嚴重精神病,只是有人格障礙、自戀狂、自大、心理變態、沒有精神分裂症、沒有躁鬱症等嚴重精神問題。另外,雷醫生認為阿亮不能因精神失常而減輕刑責。

另一位控方精神科醫生是小欖精神病院顧問醫生蕭慧敏。蕭醫生認為阿亮沒有任何精神病,阿亮的精神病徵兆不足以令他減輕刑責,建議可以把阿亮留在小欖精神病院作進一步觀察。
阿亮對蕭醫生稱,犯案前一至兩年開始思考人生的成就,期望30歲前發明物理理論或找到真愛,可惜失敗,令他想自殺。
蕭醫生認為阿亮對犯案並無悔意,阿亮不能因精神失常而減輕刑責。

下篇文章,將與大家談談審訊最精彩部份,第二被告謝臻麒的自辯內容……
待續……
(2612)

大角咀弒父母案(五)

大角咀弒父母案(五)

《我同拍擋殺咗阿爸阿媽……》
上回談到……庭上播放謝臻麒(阿麒) 於拘捕後的警署錄影會面。本篇文章,我們會看看幾位證人出庭作供時的情節……
首先,談談周凱亮(阿亮) 的哥哥,周凱膺出庭作供。哥哥形容一家人關係普通,間中會有一般家庭的小爭執,阿亮與父母關係不算親近,但沒有發生強烈衝突。
哥哥形容阿亮,性格沉默寡言,甚少與外界接觸、溝通,認為在阿亮心目中「全世界都欠咗佢」。
哥哥知道父母生前擁有多個物業,分別於港島區西營盤西園長蓁閣、天水圍柏慧豪園,另外深圳有兩項物業。哥哥強調父母生前並沒有欠債的可能。
此外,父母生前訂立遺囑,哥哥與阿亮是遺囑受益人,但哥哥知道,阿亮就父母的遺囑內容,曾與母親發生爭執。
哥哥透露,於2012年末,即案發前大約三個月,哥哥為父母購入意外保險,而哥哥是唯一受益人。
回想案發後,哥哥稱,發現父母失蹤,覺得不尋常,致電給阿亮查詢情況,阿亮訛稱3月2日與父母曾於旺角某酒樓喝茶……
面對哥哥的詢問,阿亮建議先自行尋找父母,於是,兩兄弟開始尋親之路,兩人更前往父母於深圳物業向租客查詢,但沒有消息。
哥哥稱,阿亮被警方拘捕後才知道父母遇害,更震撼的是,兇手是自己的弟弟……

接著,談談阿亮表姐,蕭穎君出庭作供。表姐認為,阿亮平日只會記得別人對他不好的地方,未能感受到他人痛楚。
當阿亮父母失蹤後,表姐曾協助兩兄弟尋找父母,她知道受害人喜愛長洲,曾經遠赴長洲貼尋人啟示但始終杳無音信。
2013年3月14日,阿亮傳送手機短訊給表姐,內容是:「知道哥哥及表姐尋找父母的心血,終於感受到與家人的情感連結,不再憎恨世界。」並相約表姐及另一位朋友陳昇堯(阿堯),當晚深夜於尖沙咀海旁的麥當勞餐廳見面,阿亮對表姐稱:「我怕我今晚唔講無機會講。」
當晚深夜,阿亮向表姐及阿堯道出一切,阿亮說自己是心理變態,相信自己會坐監。原本阿亮想在三十歲前自殺,但阿麒改變了他的想法,由想自殺變成殺人,於是花了數個月籌劃殺人計劃。
表姐稱,阿亮沒有親口說殺了父母,但言詞間有此意思……阿亮提及殺人後,曾想過將屍體當成垃圾般棄屍,但被阿麒處理屍體時弄傷大腿,所以延遲開始處理屍體(肢解)。談到事情還未被人揭發,阿亮表現得冷靜及自豪。
阿亮對表姐說,殺父母後,原本下一個殺害的目標將會是哥哥,但最終沒有實行,因為在尋找父母的過程中,感受到哥哥關愛,阿亮還說,自己沒有勇氣對哥哥交代整件事情的真相,所以拜托表姐將事實告訴哥哥……
最終,阿亮與表姐約定,於翌日(3月15日)自首……

然後,談談阿亮的朋友,陳昇堯出庭作供。阿堯是阿亮從小認識的好朋友,兩人會相約吃飯、會一起玩遊戲機。阿堯稱,阿亮是活於自己的世界,尤其於澳洲讀書回港後,阿亮孤立自己,難融入社會。阿堯知道,有次阿亮帶女友回西營盤的家吃飯,但遭父母趕走女友,不許阿亮帶女友回家,所以阿亮不高興、一直耿耿於懷……
阿堯憶述,2013年3月14日下午,阿亮致電給他,告知殺了父母。於是,阿亮、阿堯及阿亮的表姐,相約當晚深夜於尖沙咀海旁的麥當勞餐廳見面。
當晚深夜,阿亮向阿堯及表姐道出一切,將殺人計劃、過程、處理屍體方法一一說出,阿亮提及本想將屍體當成垃圾般棄屍,但被阿麒處理屍體時弄傷大腿,沒有實行,最終將屍體肢解,把殘肢分成一包包、掉到海裡。
阿堯稱,當時已經是凌晨,所以阿亮打算翌日早上前往自首……
阿堯作供時,間中停頓,讓人感到有少許哽咽感覺……阿堯稱,阿亮於父母失蹤後,獲得外界關心,感到與外界有連繫……阿亮自首原因為贖罪,他知道自己沒有處理好與父母的關係,犯案後感到後悔,肯認錯……

接下來,談談阿亮朋友,許國雄的作供。阿亮與阿雄是中學同學,兩人間中有聯絡、行街、吃飯、睇電影……阿雄認識阿亮的父母,還與他們吃過一兩次飯……
阿雄稱,2000年時,阿亮就讀中六,後來父母供他到澳洲讀書,但阿亮與當地的同學未能好好相處,而且成績不好、跟不上學習進度,於是未畢業便返港了。
阿亮回港後,父母又供他到香港大學持續進修學院進修。阿雄稱:「阿亮有幾年時間無乜點做過嘢……」阿雄於2011年曾介紹工作給阿亮,但入職後表現不佳所以被解僱……在阿雄心目中,阿亮雖然做過數份工,但每次都「做唔長」。
阿雄回想2013年3月14日下午大約三時許,收到阿亮來電,語帶凝重對阿雄說:「我想見你最後一面。」於是,兩人相約傍晚於西營盤一間餐廳見面……
「我同拍擋(阿麒)殺咗阿爸阿媽!」阿亮於餐廳沉重地說。阿雄起初以為阿亮說笑,但看到新聞,知道阿亮在尋親,加上阿亮當時一刻表情十分認真,才驚醒阿亮說的是真話。
面對朋友說出如此震撼的話,阿雄都顯得不知所措,他要求陪同阿亮去附近警署自首,但阿亮稱當晚深夜約了表姐與阿堯道出一切,而且阿亮也想好好睡一覺,翌日才到警署自首,拒絕阿雄的提議。
雖然阿雄未能勸服阿亮立刻前往自首,但總要向他了解為何殺人?阿亮回應阿雄,本來不開心、想自殺,稱 :「Partner(拍擋) 話自殺唔好玩,不如殺人啦!」
阿亮向阿雄透露,花了數個月時間策劃殺人,案發當日,由拍擋(阿麒) 先殺母親,然後阿亮與拍擋合力將父親殺掉。原本下一個殺人目標是哥哥,但最後打消念頭,因為父母「失蹤」後,阿亮從尋親過程中感到與社會的連繫、社會上有人關心、重要是得到哥哥和親友的關心,這些都是阿亮欲前往自首的原因,不想再浪費人力物力……

看了幾位阿亮認識的證人作供,現在我們來看謝臻麒前女友,Milky的作供。阿麒與Milky於2000年結識,大約半年後(2001年),兩人便墮入愛河,但這段愛情未能好好延續下去,原因是阿麒工作時弄傷腰部,需使用拐扙輔助行動,自此他失去信心自暴自棄,性格像小孩及泥膠。終於,這段感情於2002年告終。Milky於庭上稱:「捱矇(假裝無知)一年頂唔順。」但兩人分手後仍有聯絡。
Milky稱,阿麒不懂防範別人、容易讓別人「磋圓撳扁(操控)」「搵笨(佔便宜)」、過份服從別人。Milky又指,阿麒性格溫和、不會傷害人、「我信阿麒比人傷害多啲,佢連動物都唔會傷害」。
Milky透露,阿麒在新西蘭曾認識新女友,但女友背叛他「一腳踏兩船」,還騙了阿麒十萬港元……阿麒想不通、接受不了,於是自殺……他獲救,但記憶力嚴重受影響,而且影響智力,變得更加依賴別人,Milky稱:「阿麒連一個六歲細路(小孩)都不如。」。
回想2013年3月初,阿麒與Milky曾通電話,當時阿麒稱:「有緊要嘢做要番大陸。」Milky形容,當時阿麒的語氣不太正常,不願回答問題,還以為阿麒認識了新女友所以覺得尷尬,最後兩人相約3月15日見面……
Milky於庭上作供時,阿麒在犯人欄內目不轉睛地看著她,還在散庭後抱頭痛哭及身體不停顫抖……

大角咀弒父母案的個別證人作供,我們談到這裡…….下篇文章,我們將會開始談談辯方案情,精神科醫生對周凱亮的精神科評估報告……
待續……
(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