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 星期一

大角咀弒父母案(八)

大角咀弒父母案(八)

《你有罪……我無罪……》
故事來到終極篇,先談談第二被告謝臻麒(阿麒)的大狀傳召臨床心理學家作供⋯⋯然後簡述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及審訊結果……
辯方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李錦華出庭作供。李先生當心理學家已有三十年經驗。在本案中,他與阿麒共見面了七次,有以下觀察及發現……
阿麒沒有任何精神病,但智商僅84,低於平均水平,100人中只有13人智商低於他。阿麒操作智商是91(Performance Intelligence Quotient-即知覺組織和處理速度)。言語智商是81(Verbal Intelligence Quotient-即言語理解和工作記憶),顯示言語智商較低,反映阿麒並非全面發展。
長期觀察後,李先生認為阿麒是個率直的人,情緒及表情是源自其真實經歷。阿麒對警方作出招認,是出於疲倦及自我放棄,在警署的錄影會面中,沒有詳細憶述案情,只是簡單地說自己用刀殺人,所以李先生認為阿麒於警署的招認是不可信的。
李先生又認為,這個犯案計劃已超越阿麒智商可處理的範圍。
李先生相信阿麒的原因,是基於以下五點:第一,阿麒提及殘肢時的具體反應是驚慌。第二,阿麒每次的說法大致相同。第三,阿麒出現創傷後遺症徵狀,例如常常發惡夢,夢中看見殘肢片段。第四,阿麒的智商較低。第五,阿麒經常重覆講述一些片段。
所有辯方證人作供完畢。
現在與大家簡述控辯雙方結案陳詞的要點。
首先是控方大狀陳詞……控方指出,第一被告阿亮與第二被告阿麒於案發前後保持緊密聯絡。另外,控方也認為殺人時間僅二十分鐘,若只有一人犯案,根本無法殺害兩名死者。
控方認為阿亮承認殺人但否認肢解屍體,是營造自己於精神失常影響下殺人以減低刑責。控方精神科專家證人已證明阿亮沒有精神問題,不應獲減免刑責。而辯方精神科專家出庭作供時亦承認,若有強烈證據證明阿亮有殺人動機(例如金錢),或會改變對阿亮的診斷結論。
控方認為阿麒,出庭作供時大話連篇,從警署錄影會面及庭上作供表現中可看出差距,並於庭上作供時表現搏取各人同情,營造自己是弱者。阿麒曾說過自己腰部受傷,無法揹著重重的物件,但醫生檢查後發現阿麒根本沒有受傷。控方也認為,阿麒智商雖然較低,但絕非愚蠢,本案的複雜程度未能導致阿麒無法處理。
控方陳詞完畢後,接下來是阿亮的大狀陳詞……本案沒有任何證據指出阿亮是因為貪取父母金錢及財產而犯案,就連阿亮本人也無法解釋犯案動機。阿亮日常從股票買賣中賺取收入,生活水平正常,不奢侈。大狀又指出犯案時費用不便宜,顯示阿亮並不缺錢。另外,辯方精神科醫生亦證明阿亮犯案時是受精神問題影響。
此外,阿亮犯案後,主動對表姐及朋友坦白承認事實,又在群組向其他朋友招認犯案,與朋友道別,對警方也和盤托出整個犯案過程和細節,是不尋常行為……種種跡象顯示,阿亮的確有精神問題。
接著,是阿麒的大狀陳詞……阿麒的智商較一般人低,他心地善良,被別人殘忍對待也不會還擊、不會對別人做出殘忍的事。
阿亮如此聰明及有資金,如需要一個殺人拍檔,根本不會選擇阿麒,低智商的人不能獨自清理殺人現場,也不能在無人指導下肢解屍體。而且,本案沒有任何證據指出阿麒有犯案意圖。
值得一提的是阿麒被捕後,曾被轉送到多間警署,已折騰了很長時間。在警署中,阿麒已十分疲倦,扣留了四十小時後,在半夜時分開始錄取口供長達八小時,警員目的是要在四十八小時拘留限期間令阿麒招供。雖然警方曾反駁,指阿麒被拘捕時早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此罪名也足以令警方將他繼續拘留,但警方目的是要令阿麒對殺人方面作出招供。所以這個疲勞的情況下,阿麒於警署突然招認是不可信的。
經過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後,下一個審訊程序,是由法官對陪審團作出案件總結及指引,然後陪審團便開始退庭商議……四男五女組成的九人陪審團經商議六個多小時後,以八比一大比數裁定第一被告周凱亮,兩項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而周凱亮早前承認的兩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各判處四年八個月監禁,分期執行,共九年四個月,但與謀殺罪同期執行。
至於第二被告謝臻麒,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名不成立。而謝臻麒早前承認的兩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判處一年監禁,由於謝臻麒已還押兩年,可即時獲釋。
長達二十天的審訊,終於告一段落……
(1660)

2018年7月21日 星期六

大角咀弒父母案(七)

大角咀弒父母案(七)

《我唔係無知!我知!》
到法庭聽審已有一段日子……看過很多不同類型的被告作供,若果要我選一個最特別、印象最深刻的被告,一定是本案的第二被告——謝臻麒。
阿麒的自辯,絕對是整個審訊的戲肉……他的背景資料、早期生活歷程、與阿亮的相識經過及關係,我們都在第一篇談及過了……所以本篇文章,談談阿麒的大狀主問、自辯及盤問內容……

阿麒的大狀開宗明義地指出,阿麒的智商只有84,屬「次正常」水平,他完全不知道第一被告(阿亮)的殺人計劃,殺害兩名死者及肢解行為全是阿亮一個人做的。阿亮利用阿麒與他的友誼關係,將罪責推往阿麒身上,找阿麒來「頂罪」及減低自己的罪責……

阿麒的自辯中提及案發前,收到阿亮的字條,示意阿麒於案發當日(2013年3月1日)需暫時離開單位,晚上七時前不要回家……
當晚回家後,阿麒嗅到屋內充滿著濃烈的漂白水味,認為是阿亮進行清潔,因死老鼠於屋內。
到了2013年3月4日,阿麒發覺屋內有異味,於是向阿亮了解,阿亮打開自己的房門及大膠箱,臉帶微笑地向阿麒展示一些人體殘肢,這剎那……阿麒心寒、震驚、腦內一片空白……
當時阿亮對阿麒說:「你走唔甩,無得揀,只可以幫我,只要乖乖幫我就無事!」「阿健見過你阿媽!」阿健是阿亮於國內的朋友,阿亮暗示,若阿麒不協助棄屍的話,阿健便會傷害阿麒母親。於是,阿麒唯有就範……
阿麒稱,阿亮沒有告訴他有關殺害父母的計劃,只是曾經提及不喜歡父母而已。展示殘肢後,阿亮一直沒有提及死者是自己的父母。直至阿麒某次吃飯時看到電視報導指阿亮的父母失蹤,才驚覺阿亮殺了父母。
阿麒提及,見過殘肢後,十分驚慌,想致電告訴姊姊,但聯絡不上。阿麒又曾致電給岳父,希望聽聽岳父的聲音以得到安全感,但對話中沒有將實情告訴岳父,對話後,阿麒又回到床上發抖……

過了幾天……阿亮教阿麒用保鮮紙包裹殘肢,並放進背包,阿麒形容:「實在太嘔心……頂唔順!」跑到洗手間嘔吐,只剩下阿亮獨自包裹殘肢。
兩人各自揹著一個載有殘肢的背包,踏單車到浪澄灣海旁欲棄掉殘肢,途中……阿麒發生小意外,阿亮氣憤地、獨自將殘肢掉進海裡。之後,阿亮又吩咐阿麒將殘肢當作垃圾般棄掉。

主問的末端,阿麒解釋為何於警署中承認殺人。阿麒辯稱,向警員招認殺人只因發脾氣,當時頭很痛及十分疲倦,只想盡快完成錄取口供程序,然後睡覺。之後,就發脾氣一事,阿麒稱已經知錯及向警員道歉……

接著,刺激的盤問環節即將開始……首先談談第一被告大狀向阿麒盤問時的要點。阿麒於該盤問中,多次激動地向大狀說:「屈我啦,你地唔信我,我控制唔到,我無辦法!」
大狀指出案發當日,阿亮只有短時間在案發單位內,負責肢解屍體是另有其人。阿麒表示自己不在場、不知道。
大狀質疑阿麒所提及的阿健,即阿亮國內朋友,是阿麒虛構出來的,因阿亮從來沒有向警方提及此人。阿麒否認。
大狀指出阿麒是與阿亮一起策劃殺人計劃、聯手殺害死者、並由阿麒負責肢解屍體。阿麒激動地回應:「你可以屈我,可以繼續屈我,無問題,我講咗事實,你地信唔信我,我控制唔到!」
大狀質疑阿麒,為何不在阿亮向他展示殘肢時報警?阿麒稱自己不敢報警,擔心阿亮會傷害母親,另外不報警是不想出賣朋友(阿亮)……當警員到單位拘捕阿麒時,他心裡感到獲救了,因為他以為阿健也被警員拘捕。

第一被告大狀完成盤問後,便是控方大狀盤問,更令人感到更加緊張……
控方大狀問阿麒,案發當日,阿亮身上有刀傷,獨自到醫院求醫,這些刀傷是如何做成的?是否由阿麒做成?阿麒表示毫不知情。
控方大狀指出,根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於2013年3月2日,即案發翌日,阿麒曾經致電阿亮。阿麒否認,其後才同意上述記錄,他強調3月4日才開始使用該電話咭。
控方大狀追問阿麒,是否在證人台上扮無知?阿麒神情憤怒,回應:「我唔係無知!我知!」
控方大狀質疑阿麒,把單位廚房窗戶用水泥填封,是避免鄰居看見他在屋內殺人及肢解屍體。阿麒堅稱此舉動是為了防止老鼠進入單位內,又稱自己沒有錢維修窗戶,才把窗戶用水泥填封。當控方大狀再追問阿麒,阿麒霸氣反問控方大狀:「係唔係你幫我食曬啲老鼠?」阿麒稱,上洗手間時「啲老鼠,佢望住我,我望住佢!」他又在庭上用手比劃出老鼠的體積,目測老鼠身軀連尾部大約六至八寸長,法官立即笑言:「咁啲老鼠都無啖好食!」
控方大狀指出,屋內搜出的一部電腦內,存有失蹤人士的英文文件。阿麒表示阿亮也會使用該電腦,認為文件是由阿亮下載的,阿麒還在庭上自嘲:「我有咁好英文就好囉……就唔會搵唔到工,我新西蘭個女朋友就唔會話我無用……」
控方大狀指出,案中用作雪藏死者殘肢的雪櫃,店鋪東主記得是阿麒購買的,並一同用手推車把雪櫃運進單位客廳內,購買單據上亦寫上阿麒的電話號碼。阿麒再三否認,並激動地說:「屈啦,無問題架,你係律師,你大曬!」「我以為阿亮用果兩個雪櫃去經營燒烤店,佢講我先知佢開燒烤店,早知我去食嘢!」
控方大狀向阿麒展示於單位搜出的四把牛扒刀,其中一把刀刃及把手間染有男死者的血,大狀指阿麒用這把刀殺死男死者及肢解屍體。阿麒解釋,阿亮提議一同喝紅酒及吃牛扒,才陪伴阿亮前往尖沙咀City Super超市購買牛扒刀。阿麒又稱,沒有用這些刀殺害男死者或肢解屍體。
控方大狀指出,於單位客廳搜出購物單據,經調查後,2013年1月9日,兩名男子曾到梁添刀廠購買骨刀及豬用刀,還要求把刀磨至鋒利。阿麒否認買刀,稱沒有見過這些刀。
控方大狀直指阿麒為推卸責任而說謊。阿麒立刻否認,指阿亮於聖誕節及情人節均有到海興單位,這時……阿亮在犯人欄內竊笑。
控方大狀呈上阿麒與阿亮的網上通訊軟件MSN的對話內容,這些內容是控辯雙方同意的。當中阿亮提及:「一日搵唔到,一日唔知道ABC已經X咗」「佢哋唔知ABC三個X咗」「後悔曾講過半年時間太耐」等,大狀問阿麒以上對話是甚麼意思?阿麒稱:「果個唔係我,我唔知。」「如果你屈我,我無辦法,一出世果陣都可以嘅!」他否認曾與阿亮透過MSN對話,指自己很長時間沒有使用MSN,又指自己的MSN帳號不需要密碼便可登入,可能是阿亮盜用他的帳號。這時,法官再度提醒阿麒,這些記錄已由雙方大狀同意,大狀必定事先得到阿麒同意。阿麒回應:「唔知簽咗咩,律師比我就會簽(名)。」
控方大狀呈上於阿麒床下搜出的紙張,寫上:「窗簾、三部雪櫃、豬肉刀三把、生果刀等……」阿麒強調只是按照阿亮吩咐,把紙張收起,對紙上內容一無所知。
控方大狀呈上多張購物收據,顯示購買高樂氏漂白水。阿麒解釋,只買過一瓶漂白水,倒進廚房及洗手間的水渠中,目的是驅趕蜈蚣。之後,控方又呈上第二張購物收據,列出購買漂白水、香腸及雞醬。阿麒表示可能是自己購買,因為他喜歡吃香腸和雞醬。
控方大狀又呈上另一張家品店的購物收據,顯示購買了兩個地拖、兩個膠筒、兩個膠筒蓋、一個盆,大狀問阿麒是否幫阿亮購買這些物品?阿麒回答:「我無!」「唔係得我一個係間屋度住喎!」
最後,控方大狀提及2012年12月,阿麒已經知道阿亮想殺掉父母,阿麒為何不去報警、舉報或與阿亮絕交?阿麒解釋,最初認為阿亮是發脾氣時隨口說說的話,以為阿亮與日本女友分手了,所以不開心及胡思亂想,才說要殺掉父母。這時……阿亮再一次在犯人欄內竊笑及細聲說了一句:「嘩……」
阿麒作供完畢。

下篇文章,是本案的終極篇,第二被告謝臻麒的大狀,傳召臨床心理學家出庭作供,為阿麒辯護。最後會與大家簡要談談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和審訊結果。
待續……
(2960)

2018年7月16日 星期一

大角咀弒父母案(六)

大角咀弒父母案(六)

《「男神」魅力......》
本篇文章,與大家談談第一被告周凱亮的精神科報告,由於阿亮選擇不上證人台作供自辯,所以兩位辯方精神科醫生報告及作供極其重要,要了解阿亮的內心世界,到底他犯案時,有否因精神病影響?可否減輕刑責嗎?

2014年7月時,香港大學精神病學系鍾家輝醫生曾與阿亮進行一次會面,時間長達兩小時三十分鐘……
阿亮曾到澳洲讀書及生活,他形容於澳洲時,七成時間會胡思亂想…..從20歲開始,身體開始出現情緒毛病,當他看見母親憂鬱和傷心面孔,會感到害怕。直到27至28歲起,才開始懂得控制自己的思想和感受。
阿亮又向鍾醫生透露戀愛史,當他18歲還在中學階段時,遭女同學拒絕追求,此事對阿亮十分大影響,他一向認為自己天資聰慧,女性無法抗拒他的「男神」魅力,他多次結識其他女性,可惜未能成功。直至有一次,他終於成功在巴士上結識女性,並能相約對方,最後更發生關係。
阿亮又透露,他曾在巴士上非禮女乘客,偷偷地用手接觸女乘客大腿,嚇得女乘客大叫及撥開他的手。之後,阿亮再進一步,偷偷地用手接觸女乘客下體,但對方只撥開阿亮的手或只會躲開,令阿亮非禮女性的行動越來越大膽。
有關案發前阿亮的思想。大約在案發前一個月,阿亮每日重覆聽著一首俄國古典鋼琴樂曲Vers La Flamme「走進烈焰」,這曲是由俄國音樂家史克里亞賓(Scriabin)於1914年所創作,旋律雖然簡單,但十分緊湊,內容有關世界被火燒毀。鍾醫生認為此曲多少也會反映出阿亮犯案時的心理狀況,而此曲內容與阿亮堅信世界末日即將來臨的信念吻合。特別一提的是,阿亮只向鍾醫生提及過世界末日來臨的想法,從未向警員及其他精神科醫生提及。
鍾醫生承認沒有向阿亮理解該樂曲及該曲對阿亮有甚麼實質影響,亦承認沒有詢問清楚樂曲內容,只憑樂曲名便認為歌曲與阿亮的世界末日思想吻合。
阿亮向鍾醫生透露,對自已要求甚高,認為30歲前要有一番作為,希望在物理或數學研究上作出貢獻,最終,他不能達成目標,覺得人生毫無意義,要自殺了結人生。鍾醫生推斷,阿亮於自殺前想找人陪葬,視父母為容易下手的目標,犯案未必是經濟問題或仇怨所致。
會面中,阿亮表現流暢、保持冷靜,無哭泣或其他精神失常徵兆,每當想起已故父母時會感到傷心,阿亮亦稱當時不知道自己為何要犯案。還押期間,阿亮曾想過用床單吊頸自殺,最終決定等待審訊完結。
直至會面接近尾聲時,阿亮自言自語5至10秒,繼而瘋狂地笑起來,又稱見到一些圓圈,並畫出來給鍾醫生查看,鍾醫生稱這事件為「放空事件」,並相信該事件是阿亮假裝出來的。
鍾醫生稱,阿亮腦海時常會突如其來湧現不同畫面,有時是音樂、有時是一串物理符號,都是屬於「強迫思想」。
經過會面後,鍾醫生診斷阿亮患有躁鬱症(情緒會突然高漲及自大)、強迫症(重覆同一想法,但未必實行)、兩極人格、人格障礙症,認為阿亮可因精神失常而減輕刑責,犯案時是受到精神病影響,接受治療後情況可能會有改善。

另一位辯方精神科醫生是青山醫院前院長、精神科張鴻堅醫生。
阿亮向張醫生透露,中二時變得不想與人交流,變得抑鬱及憤怒,回到自己房間時會大叫及抱怨。中三時覺得有人有街上跟蹤他。到了中五時被女生拒絕交往,令抑鬱加劇,會考成績不太好。到了澳洲讀書及生活時,七成時間會胡思亂想。
阿亮稱,胡思亂想(空想-Random Thoughts)超過10年,這種思想用意志控制不了,可維持幾秒至兩小時,沒有固定內容,可以是一架巴士、兩個人的對話、物理學或音樂,這些念頭怪異,像外星人,似是有人將想法植入他的腦內。張醫生稱,阿亮空想的內容沒有意義,所以屬於侵入性想法(Intrusive Thoughts)。
張醫生又稱,阿亮是自戀狂,對自己期望極高,無法忍受批評,沒有反社會現象。阿亮有被害妄想及幻聽症狀,這些病徵使阿亮常常出現憤怒及抑鬱的混合情緒,故出現自殺及殺人傾向。阿亮明顯與父母關係欠佳,所以選擇向父母下手殺害。
犯案後兩星期,阿亮稱壓力得以舒緩,感到冷靜,不再有空想,抑鬱及痛恨世界,重新與世界聯繫起來,直至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期間,空想情緒又再出現。
張醫生引用精神病科雜誌《Current Psychiatry》文章,指有75%弒母的男性兇徒是患有精神病。另有65%弒父的男性兇徒是患有精神病。同時弒父母的情況罕見,難以蒐集數據分析,正常思維的人殺雙親是十分困難,尤其弒母。
另外,張醫生又引用《Current Psychiatry》文章,指弒親的人都是單身、與父母同住及犯案動機為被迫害妄想。
張醫生認為阿亮與以上兩點情況相近,但阿亮的精神病未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
張醫生診斷阿亮患有精神分裂症及情感障礙的情緒精神病,故犯案時均受精神病及神智失常所影響。張醫生認為應改控阿亮誤殺,判處無限期醫院令,阿亮需長期在小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看完辯方精神科醫生的作供後,是時候看看控方精神科醫生的反駁。
首先談談小欖精神病院顧問醫生雷聲響對阿亮的診斷。雷醫生與阿亮會面過三次,測試指阿亮的智商高達126,但阿亮對自己的得分並不滿意,難以接受自己不是高人一等的事實。
雷醫生稱,阿亮缺乏同理心、冷血、不會對受害者感到悔疚。阿亮愛幻想,著迷於物理方面的原理。又認為阿亮比較喜歡與不及自己聰明的人交朋友,而且會利用對方。
雷醫生指出阿亮認為弒親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雷醫生問阿亮,既然不滿意父母,何不搬出住所?阿亮沒有直接回答雷醫生的問題,只表示搬出住所需要金錢。
雷醫生認為阿亮有精神變態的表現,想活得與其他人不同,精神病者往往會依賴和剝削其他人,阿亮於這方面與精神病患者類同,慣於埋怨別人。
雷醫生指,阿亮殺人後擔心自己的傷勢,但沒有理會父母感受,是精神變態的特質,沒有同理心。案發翌日,阿亮望見父母的床空空如也,即時感到解脫,認為不用再殺害胞兄及自殺。
雷醫生指出,阿亮在內地與女性發展過6至7段感情關係,他令其中一名女友懷孕,當時阿亮要求女友墮胎,最後,女友獨自誕下小孩,在審訊時(2015年)已經三歲,但阿亮也沒有意識見見親兒。
於會面後,雷醫生診斷阿亮沒有嚴重精神病,只是有人格障礙、自戀狂、自大、心理變態、沒有精神分裂症、沒有躁鬱症等嚴重精神問題。另外,雷醫生認為阿亮不能因精神失常而減輕刑責。

另一位控方精神科醫生是小欖精神病院顧問醫生蕭慧敏。蕭醫生認為阿亮沒有任何精神病,阿亮的精神病徵兆不足以令他減輕刑責,建議可以把阿亮留在小欖精神病院作進一步觀察。
阿亮對蕭醫生稱,犯案前一至兩年開始思考人生的成就,期望30歲前發明物理理論或找到真愛,可惜失敗,令他想自殺。
蕭醫生認為阿亮對犯案並無悔意,阿亮不能因精神失常而減輕刑責。

下篇文章,將與大家談談審訊最精彩部份,第二被告謝臻麒的自辯內容……
待續……
(2612)

大角咀弒父母案(五)

大角咀弒父母案(五)

《我同拍擋殺咗阿爸阿媽……》
上回談到……庭上播放謝臻麒(阿麒) 於拘捕後的警署錄影會面。本篇文章,我們會看看幾位證人出庭作供時的情節……
首先,談談周凱亮(阿亮) 的哥哥,周凱膺出庭作供。哥哥形容一家人關係普通,間中會有一般家庭的小爭執,阿亮與父母關係不算親近,但沒有發生強烈衝突。
哥哥形容阿亮,性格沉默寡言,甚少與外界接觸、溝通,認為在阿亮心目中「全世界都欠咗佢」。
哥哥知道父母生前擁有多個物業,分別於港島區西營盤西園長蓁閣、天水圍柏慧豪園,另外深圳有兩項物業。哥哥強調父母生前並沒有欠債的可能。
此外,父母生前訂立遺囑,哥哥與阿亮是遺囑受益人,但哥哥知道,阿亮就父母的遺囑內容,曾與母親發生爭執。
哥哥透露,於2012年末,即案發前大約三個月,哥哥為父母購入意外保險,而哥哥是唯一受益人。
回想案發後,哥哥稱,發現父母失蹤,覺得不尋常,致電給阿亮查詢情況,阿亮訛稱3月2日與父母曾於旺角某酒樓喝茶……
面對哥哥的詢問,阿亮建議先自行尋找父母,於是,兩兄弟開始尋親之路,兩人更前往父母於深圳物業向租客查詢,但沒有消息。
哥哥稱,阿亮被警方拘捕後才知道父母遇害,更震撼的是,兇手是自己的弟弟……

接著,談談阿亮表姐,蕭穎君出庭作供。表姐認為,阿亮平日只會記得別人對他不好的地方,未能感受到他人痛楚。
當阿亮父母失蹤後,表姐曾協助兩兄弟尋找父母,她知道受害人喜愛長洲,曾經遠赴長洲貼尋人啟示但始終杳無音信。
2013年3月14日,阿亮傳送手機短訊給表姐,內容是:「知道哥哥及表姐尋找父母的心血,終於感受到與家人的情感連結,不再憎恨世界。」並相約表姐及另一位朋友陳昇堯(阿堯),當晚深夜於尖沙咀海旁的麥當勞餐廳見面,阿亮對表姐稱:「我怕我今晚唔講無機會講。」
當晚深夜,阿亮向表姐及阿堯道出一切,阿亮說自己是心理變態,相信自己會坐監。原本阿亮想在三十歲前自殺,但阿麒改變了他的想法,由想自殺變成殺人,於是花了數個月籌劃殺人計劃。
表姐稱,阿亮沒有親口說殺了父母,但言詞間有此意思……阿亮提及殺人後,曾想過將屍體當成垃圾般棄屍,但被阿麒處理屍體時弄傷大腿,所以延遲開始處理屍體(肢解)。談到事情還未被人揭發,阿亮表現得冷靜及自豪。
阿亮對表姐說,殺父母後,原本下一個殺害的目標將會是哥哥,但最終沒有實行,因為在尋找父母的過程中,感受到哥哥關愛,阿亮還說,自己沒有勇氣對哥哥交代整件事情的真相,所以拜托表姐將事實告訴哥哥……
最終,阿亮與表姐約定,於翌日(3月15日)自首……

然後,談談阿亮的朋友,陳昇堯出庭作供。阿堯是阿亮從小認識的好朋友,兩人會相約吃飯、會一起玩遊戲機。阿堯稱,阿亮是活於自己的世界,尤其於澳洲讀書回港後,阿亮孤立自己,難融入社會。阿堯知道,有次阿亮帶女友回西營盤的家吃飯,但遭父母趕走女友,不許阿亮帶女友回家,所以阿亮不高興、一直耿耿於懷……
阿堯憶述,2013年3月14日下午,阿亮致電給他,告知殺了父母。於是,阿亮、阿堯及阿亮的表姐,相約當晚深夜於尖沙咀海旁的麥當勞餐廳見面。
當晚深夜,阿亮向阿堯及表姐道出一切,將殺人計劃、過程、處理屍體方法一一說出,阿亮提及本想將屍體當成垃圾般棄屍,但被阿麒處理屍體時弄傷大腿,沒有實行,最終將屍體肢解,把殘肢分成一包包、掉到海裡。
阿堯稱,當時已經是凌晨,所以阿亮打算翌日早上前往自首……
阿堯作供時,間中停頓,讓人感到有少許哽咽感覺……阿堯稱,阿亮於父母失蹤後,獲得外界關心,感到與外界有連繫……阿亮自首原因為贖罪,他知道自己沒有處理好與父母的關係,犯案後感到後悔,肯認錯……

接下來,談談阿亮朋友,許國雄的作供。阿亮與阿雄是中學同學,兩人間中有聯絡、行街、吃飯、睇電影……阿雄認識阿亮的父母,還與他們吃過一兩次飯……
阿雄稱,2000年時,阿亮就讀中六,後來父母供他到澳洲讀書,但阿亮與當地的同學未能好好相處,而且成績不好、跟不上學習進度,於是未畢業便返港了。
阿亮回港後,父母又供他到香港大學持續進修學院進修。阿雄稱:「阿亮有幾年時間無乜點做過嘢……」阿雄於2011年曾介紹工作給阿亮,但入職後表現不佳所以被解僱……在阿雄心目中,阿亮雖然做過數份工,但每次都「做唔長」。
阿雄回想2013年3月14日下午大約三時許,收到阿亮來電,語帶凝重對阿雄說:「我想見你最後一面。」於是,兩人相約傍晚於西營盤一間餐廳見面……
「我同拍擋(阿麒)殺咗阿爸阿媽!」阿亮於餐廳沉重地說。阿雄起初以為阿亮說笑,但看到新聞,知道阿亮在尋親,加上阿亮當時一刻表情十分認真,才驚醒阿亮說的是真話。
面對朋友說出如此震撼的話,阿雄都顯得不知所措,他要求陪同阿亮去附近警署自首,但阿亮稱當晚深夜約了表姐與阿堯道出一切,而且阿亮也想好好睡一覺,翌日才到警署自首,拒絕阿雄的提議。
雖然阿雄未能勸服阿亮立刻前往自首,但總要向他了解為何殺人?阿亮回應阿雄,本來不開心、想自殺,稱 :「Partner(拍擋) 話自殺唔好玩,不如殺人啦!」
阿亮向阿雄透露,花了數個月時間策劃殺人,案發當日,由拍擋(阿麒) 先殺母親,然後阿亮與拍擋合力將父親殺掉。原本下一個殺人目標是哥哥,但最後打消念頭,因為父母「失蹤」後,阿亮從尋親過程中感到與社會的連繫、社會上有人關心、重要是得到哥哥和親友的關心,這些都是阿亮欲前往自首的原因,不想再浪費人力物力……

看了幾位阿亮認識的證人作供,現在我們來看謝臻麒前女友,Milky的作供。阿麒與Milky於2000年結識,大約半年後(2001年),兩人便墮入愛河,但這段愛情未能好好延續下去,原因是阿麒工作時弄傷腰部,需使用拐扙輔助行動,自此他失去信心自暴自棄,性格像小孩及泥膠。終於,這段感情於2002年告終。Milky於庭上稱:「捱矇(假裝無知)一年頂唔順。」但兩人分手後仍有聯絡。
Milky稱,阿麒不懂防範別人、容易讓別人「磋圓撳扁(操控)」「搵笨(佔便宜)」、過份服從別人。Milky又指,阿麒性格溫和、不會傷害人、「我信阿麒比人傷害多啲,佢連動物都唔會傷害」。
Milky透露,阿麒在新西蘭曾認識新女友,但女友背叛他「一腳踏兩船」,還騙了阿麒十萬港元……阿麒想不通、接受不了,於是自殺……他獲救,但記憶力嚴重受影響,而且影響智力,變得更加依賴別人,Milky稱:「阿麒連一個六歲細路(小孩)都不如。」。
回想2013年3月初,阿麒與Milky曾通電話,當時阿麒稱:「有緊要嘢做要番大陸。」Milky形容,當時阿麒的語氣不太正常,不願回答問題,還以為阿麒認識了新女友所以覺得尷尬,最後兩人相約3月15日見面……
Milky於庭上作供時,阿麒在犯人欄內目不轉睛地看著她,還在散庭後抱頭痛哭及身體不停顫抖……

大角咀弒父母案的個別證人作供,我們談到這裡…….下篇文章,我們將會開始談談辯方案情,精神科醫生對周凱亮的精神科評估報告……
待續……
(2666)

2018年6月21日 星期四

大角咀弒父母案(四)


大角咀弒父母案(四)

《殺人乜都好,我都認啦……》
上回談到,周凱亮(阿亮)和謝臻麒(阿麒)的謀殺審訊在高院展開,經過驚心的法醫報告後,本篇交章與大家看看謝臻麒親口說出來的故事版本,於警署錄影會面時的情況,庭上播出錄影會面時,阿麒用手緊捂雙耳……
2013年3月15日早上,警方於大角咀福澤街海興大廈三樓案發單位拘捕謝臻麒,把他帶返警署後,由港島區重案組高級偵緝警員楊志恒,與阿麒進行錄影會面,阿麒於警誡下,對警員說:「我無殺過人,唔關我事,阿亮淨係比個膠箱我睇,我見到有啲手、同埋好似人體嘅部分,我淨係幫佢處理過……」
阿麒對警員稱,2013年2月25日,阿亮提議:「放下假去吃喝玩樂。」阿亮會支付所有費用,所以阿麒與阿亮開始去玩樂、購買衣服、吃自助餐。
案發日,即2013年3月1日,阿亮於單位留紙條給阿麒,吩咐阿麒於指定時間後才可回家(晚上七時前不要回家)。阿麒記得當晚回家後,嗅到強烈漂白水及消毒藥水味,以為阿亮是因發現死老鼠而進行清潔。
直至3月4日,阿麒在家嗅到異味,於是向阿亮了解,阿亮打開房門及大膠箱,面帶笑容向阿麒展示膠箱內的殘肢,阿麒感到心寒……自此,阿麒稱自己每日寢食難安……
阿麒稱,阿亮一直沒有說過殺了父母。直至某天,阿麒吃飯時看到電視報導指阿亮父母失蹤,才意識到阿亮殺了父母。
阿麒當時否認謀殺及肢解屍體,還對在場的警員說:「如果我知係咁,我唔會比佢咁擺(殘肢) ……因為果度係我屋企,我根本走唔甩。」
阿麒稱,當時阿亮已經「黐左線」,阿亮對阿麒說:「你已經走唔甩!你唯一可以做嘅事就係幫我,你相信我,我會搞掂所有嘢。」「阿健(阿亮國內朋友) 見過你阿媽!」阿麒覺得遭阿亮恐嚇,擔心阿亮與阿健會傷害母親,擔心母親安危,唯有就範,協助阿亮處理殘肢。
阿麒稱,曾考慮到灣仔警察總部「敲鐘(報警)」,但擔心影響母親安危,又不想出賣朋友(阿亮),所以最終打消念頭。
阿麒開始協助阿亮進行棄屍行動,替阿亮購買很多不同棄屍物品,例如:沙、英泥、空氣清新劑、士巴拿(即扳手Spanner) 、錘子等……
阿麒向警員稱,從來沒有見過死者的頭顱,只負責協助包裹及運送殘肢,而房間內的兩個雪櫃及兩個微波爐,是阿亮早前搬進來的。
阿麒協助處理殘肢期間,不斷被阿亮責罵,阿亮罵:「包好啲、出力」「做!唔好問!」「你點都要死頂架喇,唔係我哋一齊死啊!」
阿麒把其中一個大膠箱的殘肢,用保鮮紙包好,當他把包好的殘肢放進背包時,實在太嘔心「頂唔順」,跑到洗手間嘔吐,只剩下阿亮獨自包裹殘肢。
阿麒與阿亮到浪澄灣海旁棄殘肢途中,阿麒踏單車時發生小意外,阿亮氣憤地、獨自將殘肢掉進海裡。另外,阿亮吩咐阿麒將殘肢當作垃圾般棄掉。
阿麒向警員憶述,阿亮曾向他說憎恨父母,想殺死父母,然後自殺,當時阿麒勸阿亮不要這樣做……想不到阿亮真的會下手殺掉父母,阿亮開啟大膠箱時的笑意令阿麒心寒,認為阿亮不知錯……另外,阿麒間中見到阿亮自言自語,懷疑阿亮有少許精神問題……
阿麒第一次錄影會面完畢。
由於錄影會面中,阿麒沒有承認、招認任何指控。而另一方面,阿亮於錄影會面中,稱與阿麒策劃殺人計劃,於是警員進行了相互交替(Cross Serving)錄影會面程序。當警方將一名疑犯的錄影會面播給另一名疑犯觀看時,這程序稱為相互交替。假設案件中有兩名疑犯,兩名疑犯都有進行錄影會面,若果其中一名疑犯有提起第二名疑犯,或者對第二名疑犯作出指控的話,警員便會考慮做相互交替程序,將第一名疑犯的錄影會面,播給第二名疑犯看,看他對第一名疑犯的指控有沒有回應。
警員向阿麒播放阿亮的錄影會面,阿亮稱與阿麒策劃殺人計劃,又提到如何偷襲父母,又打算用殘肢製成叉燒飯盒。阿麒觀看途中,雙手抱頭表示頭痛,需前往洗手間五分鐘……返回房間後,警方繼續播放阿亮的錄影會面,阿亮講述兩人溝通暗號等……
觀看阿亮的錄影會面後大約四十分鐘,阿麒突然深呼吸,然後問警員:「有無認罪紙?」「殺人乜都好,我都認啦,OK?」
警員問阿麒如何殺人?阿麒回答:「用刀……就咁殺,殺完肢解,跟住煲……」當時阿麒稱,負責殺阿亮的父親。
警員問阿麒如何將屍體肢解?阿麒突然情緒失控、泣不成聲,他回答:「當時一人一件(每人殺一個人) 。」
阿麒向警員稱,花了很長時間籌備這個殺人計劃。警員問計劃是誰發起?阿麒保持緘默。
阿麒承認於案發單位搜出的餐桌鹽,其中七包「超值牌」是他購買的,麒回答:「因為我有香港腳,所以要浸腳,我只會買超值牌,因為平靚正。」阿麒也提及其他用來處理殘肢時所購買的物品,都是由阿亮吩咐他買的。
警員向阿麒出示一本由案發單位搜出的紅黑色記事簿,懷疑簿內記錄了殺人計劃的細節。阿麒說不知情。
警員提及於案發單位搜出多個沙包及英泥。阿麒回應,當時將沙和英泥混合,放入載有殘肢的膠袋,然後掉進海裡。
阿麒錄影會面完畢。
下篇文章,將會談談各證人出庭作供的撮要……
待續……
(1920)

大角咀弒父母案(三)


大角咀弒父母案(三)

《慘不忍睹……慎入……》
上篇文章談到,2013年3月15日上午,周凱亮(阿亮)與謝臻麒(阿麒) 被警方拘捕。三天後,兩人已被起訴。至直同年6月,案件轉往東區法院提訊,以進行交付高等法院處理程序。這段期間,兩人交由懲教署看管及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
2014年8月5日,案件於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15天,英文審訊。
首被告周凱亮(案發時29歲)及第二被告謝臻麒(案發時35歲),各被控兩項謀殺罪,於2013年3月1日,於大角咀褔澤街海興大廈三樓一單位,謀殺男子周榮基(65歲) 及女子蕭月兒(62歲) 。並控告兩人,兩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
周凱亮否認謀殺罪,以精神失常為由,承認誤殺罪,控方不接受。另外,承認兩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
謝臻麒否認謀殺罪,承認兩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
案件由司徒冕暫委法官審理,主控官為Mr. Michael Arthur。代表周凱亮的是大律師黎得誠。另外,代表謝臻麒的是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兩位辯方大狀都是法援外聘的。
抽選陪審團期間,分別有八名人士以不同理由向法官申請轄免職務,理由分別有:英文不佳、離港工幹、親人患病等……另外,一名男陪審員被抽選後,在宣誓時無法以英語讀出誓詞,於是法官免除他的職務,空缺立刻另作抽選。幾經波折,最終成功抽選出三男四女陪審團,案件正式開審……
法官提醒陪審團,此案件經傳媒廣泛報導,他們不應理會,只需考慮呈堂證物及證人口供作裁決便可。另外,審訊中有些證物及相片會令人不安,好讓各陪審員有充份的心理準備。
可惜,兩天後,一名陪審員因身體不適,向法官申請轄免職務,法官批准,成為六人陪審團。
到了2014年8月13日,一名女陪審團,稱心理上承受極大負擔,以健康為由,向法官申請轄免職務。於是,為了審訊的公平性,法官唯有下令將陪審團解散,並下令案件重新開審時,陪審員需增加至九人,案件排期再審。
2015年2月23日,案件再次於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20天,英文審訊。
審訊的基本資料例如:控罪、答辯、主審法官、主控官、大律師都沒有改變。唯一改變的是陪審員增至九人,法庭花了兩小時,抽選出四男五女陪審團,案件正式開審……
法官提醒陪審團,不要帶任何感情處理本案,必須根據案件證據及聽取證供後,來決定控罪是否成立。另外,本案證據、證物會令人感到不安及厭惡,好讓陪審員有心理準備。法官又稱,陪審團在司法制度中是十分重要,不要認為被抽選成為陪審員是不幸運,成為陪審員絕對是新體驗。
首先,看看於案發單位內搜出的證物。單位面積大約是四百多平方呎,當時其中一個房間開啟了冷氣機及抽濕機。警方搜出三個已封好的大膠箱,內藏人體殘肢,加以鹽醃。另外,發現三個黑色膠袋,內有兩名死者的手、腳殘肢……包裹殘肢的方法是,噴上空氣清新劑,包上保鮮紙,然後再放進黑色膠袋。
一個東芝牌雪櫃,冷凍庫內有兩個飯盒、五個已打結的白色膠袋,內有不同大小的人體殘肢、肉碎、器官內臟如子宮。另外,慘不忍睹是,冰箱內有一個沒有被包裹的女性人頭,置於一條毛巾上。
一個日立牌雪櫃,冷凍庫內有飯盒、膠袋,內有人體殘肢、肉碎、器官內臟如心臟、肺部、腎臟、肝臟、陰莖。同樣地,冰箱內有一個沒有被包裹的男性人頭,置於一條毛巾上。
單位內,搜出四把牛扒刀,其中刀刃及把手上發現男死者的血。另外,搜出一把豬肉刀、一把削骨刀、砧板、鎚子、鋸子、十包餐桌鹽(其中七包是超值牌)、六個電飯煲、多達六百個發泡膠飯盒(阿亮稱:本想將屍體製成人肉叉燒飯棄掉) 、兩個微波爐(曾將人肉加熱)、英泥及泥沙(阿亮稱:阿麒本想將殘肢、內臟,藏於英泥及泥沙中,形成磚狀物,可惜太重,故選擇棄於大海。)、黑色大背包(運殘肢用)、紅黑色筆記簿(阿麒記下如何放血、解剖及列出殺人計劃的購買物品清單) 。
另外,其他證物包括:兩名死者當日所穿的衣物、死者的個人物品及身份證、兩被告於案發後的通話記錄(兩人通話73次,最長通話時間為三十分鐘) 、兩被告MSN(網上通訊軟件) 對話記錄。
阿亮的電腦資料亦被呈堂,有Excel檔案,查看父母多個銀行帳戶號碼、檔案顯示父母存款總額為港幣50萬元。另外,有檔案提及以寺廟作躲藏,列有荃灣老圍村西方寺、寶蓮寺,需乘搭港鐵、纜車。
本篇文章,再談談法醫報告。政府法醫傅家聰醫生出庭作供。單位中的房間,發現一些切割工具,另有三個黑色膠袋,化驗結果顯示袋內有多達20項人體殘肢,而且殘肢已經開始腐爛。
未能確定兩位死者死亡時間,原因是殘肢被雪藏過、用鹽醃過、用微波爐加熱過,以環境證供推斷,死亡時間為2013年3月1日。
未能確定兩位死者死因,原因是屍體被肢解,無法還原遺體,只能排除自然死亡。
男死者方面,頭部有多處傷痕,是生前或死前一刻曾遭多次撞擊而成,但非致命傷。頭顱的背面有個用刀刺成的傷口,是死前短時間內造成。胸口及咽喉的傷口,顯示死者被人從後用尖銳物以橫向割傷(割喉),可能是致命性傷害。左手手臂有些傷痕,是死前造成的,屬自衛性傷痕,顯示死前有掙扎過。其他殘肢,因曾被雪藏、鹽醃、微波爐加熱,所以不能確定傷勢是死前還是死後造成的。遺體欠缺左大腿、左小腿及右小腿,但雙腳腳掌已被找到。
女死者方面,頭部有多處刀傷,是死前短時間同造成。頸部有一處刀傷,顯示死者被人從後用尖銳物以橫向割傷(割喉),可能是致命性傷害。胸口有一處刺傷,可能是致命性傷害。遺體欠缺右前臂連手掌。
下篇文章,將會談談謝臻麒在警署內的錄影會面……可能大家會問:那周凱亮的錄影會面呢?其實已在第一、二章所談及的殺人計劃、案發過程、處理屍體、尋親過程中透露過,所以不再冗長地說多一遍了……
待續……
(2206)

2018年6月13日 星期三

大角咀弒父母案(二)



大角咀弒父母案()

《狠心……
「係啊……我同謝臻麒殺左佢兩個!」這是周凱亮被警方警誡後所說的話,這故事發展如何?現在要寫下一個最血腥、最狠心的弒親過程……
上回談到,叛逆的殺人計劃準備就緒,周凱亮(阿亮)稱將快搬進大角咀福澤街海興大廈三樓一單位居住,藉口相約父母參觀單位、打掃、整理房間,誘騙父母到該單位……
201331日,星期六,上午1119分,阿亮帶父母離開港島區西營盤住所,向九龍大角咀單位出發。二十分鐘後,海興大廈附近油站的閉路電視記錄顯示,阿亮與父母曾經此地,進入案發大廈。再過二十分鐘,同一位置閉路電視記錄顯示,阿亮獨自離開大廈,究竟短短二十分鐘內,發生何事?
阿亮曾說:「我哋有兩個人(亮與麒),受害人又有兩個(父母),所以分工,睇下邊個近邊個再偷襲。」當父母到達單位,阿亮與阿麒用鋸扒刀、鋒利生果刀,從後偷襲父母,以割喉方式殺害兩人。下手時,阿亮負責殺害父親,阿麒負責殺害阿亮的母親。期間……父親反抗……於是阿麒制服(殺害) 阿亮的母親後,再協助阿亮殺害父親……
阿亮同阿麒曾經研究將屍體製成人肉叉燒飯棄掉,但無法進行,所以兩人決定先將屍體肢解、冷藏,然後分批棄掉。
二十分鐘快速殺人後,正午12時,阿亮離開單位,他受傷了……獨自到港島西區瑪麗醫院求醫,急症室付款處的閉路電視顯示,阿亮到達時間為中午1235分。阿亮告訴醫生,他跌傷了「成個人摔下去」、左手、右手、中指都有割傷,縫了四針。另外,大腿也有割傷,縫了七針。
離開急症室後,大約下午4時半,阿亮到了香港仔一間服裝店購買褲子更換。過了二十分鐘,阿亮到達一間家庭醫生診所求醫,治理右手割傷傷口。到了大約晚上七點半,阿亮乘的士返回西營盤住所。

接著,阿亮與阿麒必需處理的是……屍體!阿亮稱,201331日返回西營盤住所後,一直留於單位內,每日與阿麒通電話,了解肢解進度,阿麒對阿亮說:「啲嘢(肢解) 好難做,壓力好大!」原先計劃,是由阿麒負責用鋸刀、骨刀來肢解屍體,但阿麒後來感到驚慌,所以要求阿亮參與肢解。於是,阿亮於35日返回大角咀單位處理屍體……
阿亮稱,重回大角咀單位後,阿麒已將兩個人頭及內臟,分別藏於兩個雪櫃內。另外,殘肢分佈於三個大膠箱內,並加以鹽醃。阿亮打開膠箱,發現殘肢已開始腐爛,認不出是來自那一個部位,唯一只能認出母親的纖纖玉手……
另外,阿亮與阿麒用保鮮紙及黑色膠袋將其他殘肢包好,放入黑色大背包內,經兩人商討後,決定踏單車運送殘肢到大角咀浪澄灣附近海旁棄掉……把殘肢拋進海裡……

為了掩飾弒親這大逆不道之事,阿亮嘗試以感人情節,令兄長及大眾對他消除懷疑,整個社會都被他的孝心所牽動,協助尋親……
201335日,兄長周凱膺開始向阿亮詢問父母下落,阿亮訛稱32日才與父母到旺角朗豪坊附近喝茶,之後不知父母去向。378日,阿亮與兄長前往內地深圳尋找及打探父母下落。39日,返回香港後,兄長到警署報案,懷疑父母曾到內地後失蹤。311日,經入境處調查後,證實父母並沒有出境記錄。兄長心急如焚,與阿亮開設臉書Facebook帳號(名:失蹤的爸爸媽媽) ,用以尋親,故事開始受大眾關注……
2013313日,阿亮與兄長向傳媒求助,阿亮接受傳媒錄影訪問,阿亮向著鏡頭說:「究竟佢哋(父母)去咗邊……去到依家已經123日,都無回音,非常之擔心……」「入境處check()過出入境記錄,佢兩位(父母) 至今都係無出過境……」「可以做嘅已經做曬,聯絡親戚、朋友、同事,但到最後都係無頭緒……」傳媒報導後,大眾更加關注事件,亦令警方大為關注……

警方失蹤人口調查組將案件轉交重案組調查及跟進。重案組翻查閉路電視錄像、失蹤者的通話記錄、銀行存款記錄等……2013314日傍晚 6時半,阿亮應警方邀請,到達港島區警察總部協助警方調查父母失蹤案件,錄了一份口供。期間,阿亮問警員可否使用手提電話,警員准許後,阿亮以電話社交應用程式Whatsapp,發訊息給朋友,與朋友道別,承認自己弒親,可能判囚終生。
協助警方調查後,阿亮離開警察總部,他相約表姐() 及好友() 深夜到尖沙咀鐘樓的麥當勞餐廳,交代父母失蹤的真相,向兩人道出殺人計劃、過程、處理屍體方法等……目的是交代一切後,阿亮便向警方自首……但阿亮來不及自首,已被警方拘捕了……
2013315日上午7時,港島總區重案組於西環拘捕周凱亮,他把共同犯案的阿麒供出,警方於同日上午十時,於大角咀海興大廈拘捕謝臻麒。直至下午,於案發單位內搜出三個裝有殘肢的膠箱、分屍工具及大量證物……另外,兩個雪櫃內分別搜出兩名死者的人頭、殘肢、肉碎、內臟等……
下篇文章,將會寫下法庭迷最重視的審訊階段……
待續……
(1840)


2018年6月8日 星期五

大角咀弒父母案(一)


大角咀弒父母案()

《自編、自導、自演》
「究竟佢哋去咗邊……非常之擔心……」是本案兇手周凱亮接受傳媒尋親訪問時所說的感觸話,更與胞兄開設臉書Facebook帳號(名:失蹤的爸爸媽媽),用以尋親,這份孝心令社會大眾關注……
表面上是個孝子尋親的感人故事……實際上是個自編、自導、自演的弒親慘劇,慘不忍睹……
本篇文章,先與大家談談被告的背景及殺人計劃……

案件審訊時,共有兩名被告,分別是首被告周凱亮及第二被告謝臻麒。
殺掉親父周榮基(65) 及親母蕭月兒(62) 的主角,是首被告周凱亮(阿亮),案發時29歲,無業,有一名兄長,自小家庭環境不俗,與父母同住港島區西營盤第二街西園長蓁閣一單位。父母有幾項物業,包括:西營盤長蓁閣、天水圍柏慧豪園、另於深圳內地有兩個物業。
父母對阿亮成長滿有期望,望子成材,給阿亮最大壓力……六歲起被母親強迫學彈鋼琴、學英文、看英文報紙……因此,長大後,阿亮認為自己缺少運動,身高只有1.64米,抱怨母親強迫他參與大量靜態活動,而令他個子矮小,不能吸引異性。
阿亮與父親關係也較差,自幼父母時常有爭執,父親打哥哥,哥哥又會於無人在家時打阿亮。阿亮亦抱怨父親在家看足球賽事及拉二胡時聲浪過大,不能安靜。阿亮又不滿父親經常認叻、不滿父親經常怪責他。
阿亮早於初中時,已受情緒病困擾,思想負面、抑鬱、只會記得別人對他不好的地方,他曾於學校被黑社會恐嚇,又因打架被學校記過。2000年,阿亮中五會考後,父母供養他到澳洲繼續升學,他在當地生活不愉快,成績跟不上,又遇到同學種族歧視,更被黑人同學毆打……阿亮不想上學,便退學了。
2003年,阿亮回港生活,他孤立自己,難以融入社會,試過於中國內地結識女友,但關係短暫。又試過盜用兄長的QQ(內地網上通訊軟件) 認識女性,並與她們發生性行為。
後來,阿亮於星島日報任職地產版記者,工作了三至四個月便辭職了。之後,阿亮於銀行任職文員,置業了,但一場金融海嘯令他被銀行裁掉,房子按揭斷供,買賣股票亦令他虧損幾十萬港元,也沒法子償還私人貸款。故此,他以償還債項為由,強逼父母出售其中一個物業。
2007年,阿亮曾於網誌寫下「我越走越發現世界不需要我,我常告訴父母,我的出生是錯誤……」「想學納粹獨裁者希特拉般自殺,不過,臨死前,一定拉多幾個我生前最憎恨的人落去(陰間)陪我!」同年,阿亮的母親亦因抑鬱症前往求醫。
2009年,阿亮曾拍攝個人短片應徵三級片「3D肉蒲團」主角,在片中,他自認好色(鹹濕) 、性經驗豐富。

本案另一名主角,是阿亮的朋友,第二被告謝臻麒(阿麒) 。阿亮與阿麒於工作時相識,阿麒應徵中國書畫拍賣公司時,獲阿亮聘請,阿亮教他工作,放工後常常一同用膳。其後阿亮離開公司,兩人也會保持聯絡。
阿麒自小父母離異,母親獨自撫養阿麒及阿麒姊姊長大成人。
阿麒指自己英文水平低,「只識得字母AZ,一句英文都唔識,識十個字,識聽、識解、唔識串!」
阿麒情路曲折、崎嶇……年輕時,發現初戀女友有吸毒惡習,於是分開了。後來與另一位女子成為情侶,但又被女友拋棄。母親建議阿麒到新西蘭工作一年散心。在新西蘭認識新女友,被女友騙了港幣十萬元,又發現女友背叛他、另結新歡。阿麒十分傷心,決定服老鼠藥、服過量咳藥水、吞下水銀、燒炭四料自殺,但最終獲救。可惜……智力及記憶力嚴重受損……智商86,低於正常水平,但可照顧自己。
之後,阿麒回港生活,認識了印尼籍女友,其後兩人結婚了……但阿麒結婚後才知妻子在印尼已婚,育有一子,而且妻子還有一名男友,阿麒不但沒有生氣,還稱:「想要佢做老婆。」儘管阿麒能容忍妻子不忠、欺騙,仍要向現實低頭,因為沒有錢為太太辦理居港所需證件(簽證) ,於是妻子要返回印尼,阿麒又再一次承受感情傷痛。此外,阿麒亦欠下銀行及朋友債項,共港幣七萬元。
阿麒本身於大角咀福澤街海興大廈三樓一單位(案發單位) 居住,他與姊姊同住,共同分擔租金。後來,姊姊搬離單位,阿麒需獨自生活,獨力承擔租金。這段期間,阿麒任職保安員,為了應付生活支出,每日只可吃14元的叉燒飯或10元沒有牛肉的乾炒牛河。因此,阿麒不斷「貼街招」,欲分租住所,以減輕經濟負擔,最後由阿麒朋友及其女友分租房間。
自從阿麒結婚後,與阿亮沒有交往,直至2012年,阿亮以MSN(網上通訊軟件) 聯絡阿麒,兩人再度熟落。後期,阿麒與阿亮的關係非常好,因為阿麒缺錢時,阿亮會給他買衣服、請他吃自助餐、還會將數百元現金給阿麒用,阿麒形容與阿亮的關係「好似多咗個阿哥。」而阿亮形容與阿麒的關係「交情好深」。

談過兩人背景後,進入案件,談談逆子的殺人計劃……
周凱亮提及,覺得自己人生失敗,原本計劃30歲前自殺的,阿麒勸阻他,阿麒還說:「橫掂都係死,殺人都係死……不如殺人,帶多幾個人落去……」兩人思想感到負面,原因是他們曾多次被女人拒絕,又認為自己是好人,為何最後有如此下場(生活不如意),所以兩人決定以自己方式去報復這個世界。
周凱亮承認,殺人計劃是在案發前大約半年開始籌備的,與阿麒一起購買多項殺人用具,整個計劃花費34萬元。逢星期六,兩人會用大約二十分鐘於MSN或電話傾談殺人計劃。
兩人曾想過於深圳下手,但覺得「行唔通」,所以最後決定在香港實行計劃。
201210月期間,阿麒的電腦曾下載文件,是有關失蹤人口。另外,有證據顯示兩人於MSN談論計劃內容,阿亮提及SCHEDULE(時間表)非常緊張(趕急)、吩咐阿麒隔日購買用品,工業眼罩、口罩、手套,購買多張電話咭,以避免兩人間頻繁的通話記錄被追查……
兩人的MSN對話中,亦談及阿麒家(案發單位)的客廳沒有抽氣扇、漂白水與丙酮(洗甲水) 的化學過程、「最好有抽氣扇,因為就算有毒氣都唔會飛到成屋都係……我怕係……未做就毒L死咗……
201211月期間,阿麒寫下筆記,記下有關計劃內容及購物清單。他寫了:「窗簾$200、三部雪櫃、豬肉刀三把、生果刀、兩個鎚、白飯100、飯盒訂購。」「2微波爐、鑊」「3個電飯煲」「Plan B、針筒、飯盒」「肉、骨、九日完、31個、雀巢、抽血、12小時、剃毛、切內臟、送屍去雀巢」
之後,阿麒向與他分租單位的朋友稱「包租婆(業主) 要收回單位」,藉故請朋友搬出,實質是將房間轉租給阿亮,月租2300元,以作「炮房」(與女友或女士進行性行為的房間)用,因為阿亮不能帶女友回西營盤住所。
20131月期間,兩人到深水埗梁添刀廠購買骨刀及豬肉刀,在大角咀二手電器店購買雪櫃,在日本城家品店購買漂白水、手套、廚師刀,在Taste超級市場購買骨刀、餐桌鹽(殘肢經鹽醃),又在其他店鋪買了五百多個發泡膠飯盒(兩人曾研究將屍體製成人肉叉燒飯再棄掉)……
20132月期間,阿麒電腦文件開啟記錄,顯示阿麒閱讀過有關失蹤人口文件,又到奧海城購買刀。到了225日上午十時,阿麒發短訊向上司辭職。同日,兩人到西九龍中心購買大型黑色背囊(運殘肢)、吃喝玩樂、買衣服、吃自助餐、又到尖沙咀City Super超級市場購買牛扒刀……
另外,阿亮向父母稱,即將搬進大角咀單位,相約父母31日到該單位打掃地方,誘騙父母到單位……
201331日,一切準備就緒……終於實行了叛逆的殺人計劃……
待續……
(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