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 星期二

油麻地殺鳳姐案(二)

油麻地殺鳳姐案(二)

《你好厲害啊……》
本案被告陳鵬,現年23歲,被控一項謀殺罪,涉嫌於2015年8月26日於油麻地新填地街76號一單位內,謀殺性工作者李建風(阿風),事發時45歲。被告不承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控方不接納,續控謀殺罪,今天於高院續審。
審訊流程十分迅速,一日間便完成了六名證人的作供,本篇文章,我挑選其中三人的證供與大家分享。
控方第一名證人,是周豔(譯音)小姐。周小姐以普通話作供,由於不懂繁體字,所以由傳譯員帶領宣誓。
周小姐於中國內地出生,來港生活了八至九年,她與男友同居,另租用油麻地新填地街76號二樓單位內的房間,從事性工作,她作供時稱,每天工作至凌晨三時。
周小姐稱,以上單位內有一個客廳,另有四個房間,她是租用二號房間,而死者則租用走廊盡頭的一號房間。周小姐從不知道死者的真名,相識以來都是稱她「阿風」。
2015年8月26日凌晨一時半,周小姐、阿風及其他女子,於新填地街76號附近,一同站立(一排),她們在談話,也在招攬生意……未幾,有名男子走過來,問周小姐多少錢?意思是問周小姐提供性服務收取多少錢。周小姐豎起兩隻手指,意思是港幣200元,男子同意,於是周小姐便帶男子到房間去,該名男子就是被告陳鵬……
進入房間後,陳鵬從背包取出一樽水,把水喝下後,又從背包內取出一個蜜桃,問周小姐吃不吃?周小姐答:「我不喜歡吃蜜桃,謝謝!」陳鵬把蜜桃放回背包內,周小姐稱當時沒有看到陳鵬的背包內有刀子。
陳鵬問周小姐懂不懂按摩,周小姐回答懂,一小時按摩服務需要港幣600元,最少需按摩一小時三十分鐘,但周小姐沒有要求更多費用,說只收600元也可以。
陳鵬又問周小姐過不過夜,意思是服務及留宿至翌日早上,周小姐拒絕,並對陳鵬說:「你喜歡按摩,我就幫你按摩吧……」陳鵬說好,就前往洗澡,接著,周小姐便替他按摩,按摩後,兩人便進行性行為……
過程中,周小姐對陳鵬說:「你好厲害啊,不做了好不好?」陳鵬回應:「好了,不做了!」周小姐再對陳鵬說:「如果你想過夜,你就去找吧(別的性工作者),你太厲害了!」
之後,陳鵬便吩咐周小姐到樓下,帶剛才穿著白衣的女子上來。有兩名白衣女子先後到達周小姐的房間,陳鵬心儀的是第二位上來的女子,那女子正是阿風……
周小姐對阿風說:「阿風……他(陳鵬)看中你了,找你過夜!」當時阿風笑著說好,便對陳鵬說:「我晚上九時至早上十一時開工,現在900元過夜,至明天早上十一時。」陳鵬說好。
陳鵬付了港幣800元給周小姐,然後,只穿上內褲的陳鵬便拿取衣服、個人物件到旁邊阿風的房間,關門了,當時大約是凌晨二時許。
周小姐在庭上說:「之後我就下樓,逗留半個小時後,就一個人回到房間,我吃了一個蘋果,然後洗澡,搞衛生……想打掃後就走了,因為我是住在另一個地方。」「搞衛生的時候我打開房門,聽到隔壁一號房間有女人大叫一聲……」主控問周小姐那女人是怎樣叫的?周小姐立刻深呼吸,即時大聲模仿當時聽到的聲音:「OH…………(音調由高至低)」
「我覺得不太妥,就大聲叫阿風,但她沒有回應我……我立刻致電給「看水」的中年男人叫小路……這時杜官問周小姐,何謂「看水」?周小姐回應:「我也不懂,別人都這樣說。」經傳譯員翻譯後,意思其實是廣東話的「睇水(把風)」
小路一分鐘內便到達單位,小路先走至單位盡頭的一號房間敲門,陳鵬開門,當時他只穿內褲,手上拿著衣服及手提電話。周小姐問他:「為什麼你的手有血?」陳鵬回答:「你朋友(阿風)暈了在地上,我沾到她的血,你們快快看你朋友!」當時房間內黑漆漆的,看不到地上有血,周小姐便吩咐小路進入房間看看阿風,她自己也進去了……看見阿風整個人被一張被子包圍著,也有另一張被子蓋著地上的血跡。小路把手放在阿風的腳上,搖了搖,並叫:「阿風!阿風!」周小姐也把手放在阿風的頭上,感覺到阿風還有體溫,但阿風當時已沒有反應。
周小姐在庭上稱:「我哋(周與小路)轉身,個𡃁仔(陳鵬)就跑走了……小路跑到樓下追他,我就在房間的窗子望向樓下,看見小路沒追到𡃁仔,就大叫小路不要追,報警吧……」
救護車很快便來到,警察也接著到達,救護員便處理阿風情況,把阿風送到醫院……
周小姐作供完畢。
接下來是控方第二名證人,鄭成路先生,人稱小路,由於小路是越南人,所以由傳譯員帶領他宣誓,他以廣東話作供。
小路於越南出生及讀書,1981年來到香港生活。2015年時,小路任兼職點心師傅。認識周小姐已經好幾年,知道她是性工作者。
2015年8月26日凌晨,小路與朋友坐在油麻地北海街及新填地街交界談天。到了凌晨三時四十分,小路收到周小姐通知:「有人打交、嗌交、好嘈」就立刻二樓單位看看,小路形容路程只需幾秒。
小路在庭上稱:「到咗單位,周小姐開大門,我行入走廊,有個男人從阿風間房行出嚟,無著衫,就咁著住條底褲,佢話阿風撼親個頭,跌咗係度……」「我第一時間睇阿風,佢瞓咗係地上,個人比張被罯(覆蓋)住,隻腳同半個頭突咗出嚟。」「我拍下佢隻腳,阿風無反應,就睇下佢個頭,見到血……」「我用腳踢咗踢阿風隻腳,聽到阿風咳咳聲,好似想抖氣咁……」
小路繼續說:「擰轉頭望下個男人(陳鵬),佢就打開大門走咗……當時佢揸住件衫同把刀。」「我追落樓,大概追咗一分鐘,佢走得快……淨係見到佢個影,轉眼就唔見咗,追唔到,我番轉頭。」然後小路聽到周小姐大叫:「報警呀!報警呀!佢(阿風)唔得架喇!」小路立刻報警,後來救護車及警察就來到了……
小路作供完畢。

控方第三名證人,是劉亦輝先生,先由傳譯員帶領劉先生宣誓。劉先生以廣東話作供。
劉先生,已婚,現已退休,仍中氣十足。
2015年8月26日,凌晨約三時三十分,劉先生與兩位朋友(黃先生及蘇先生)一同在觀塘危險品汽車渡輪碼頭垂釣,此碼頭位於觀塘公眾碼頭側。
劉先生與朋友有少許距離,他站在岸邊石壆上垂釣,看見一名男子走近,那人就是陳鵬……
劉先生:「我果時都注意住佢,因為好似唔咪幾好嘅來臨……」「佢著好短嘅褲,大髀露出。」「佢坐埋嚟我果度,我問佢乜嘢事,佢問我攞口煙食,我比咗佢食。」「佢初初用廣東話同我講嘢,我話我識普通話,叫佢可以用普通話同我講。」
劉先生接著說:「果時我睇清楚啲,佢件衫有啲爛,露出大髀呢……有傷痕,即係劃花咗咁,佢入嚟前撞到維修果啲鐵欄,又爬鐵線網入嚟碼頭,所以我睇住佢行埋嚟。」
劉先生一氣呵成說:「我見佢狼狽咁嘅樣,就問佢發生咩事?佢呢……問佢嘢……佢好耐先答架……佢話傷咗人,我問佢點整傷人?佢話用刀捅咗果個人幾下。我問佢係邊度傷人?佢話深水埗。我問佢點樣嚟到觀塘?佢話坐的士嚟,無比錢……咁我話個傷者係男定女?佢話女嘅。我話你打電話問下個傷者先啦,可能唔嚴重呢……佢(陳鵬)無反應。咁我話……如果傷呢,就係輕罪啫,你報警自首啊……佢無答我。」
接著,劉先生說:「咁牙……我專登好大聲講嘢,驚醒我兩個朋友,其中姓黃嘅朋友聽到我好大聲,又唔知我講乜,佢就走過嚟搵我,另外姓蘇嘅朋友都跟住過嚟搵我……咁我同佢地用英文講……殺人犯!殺人!小心!」「我話我離開,行出去觀塘公眾碼頭果度等佢哋兩個……跟住,個男人(陳鵬)執咗個鐵嘅工具(長柄油轆)走出嚟……我哋有啲害怕,所以商量後就報警……」
「報警之後,警察未到場,姓黃嘅朋友就話,你(陳鵬)要煙,拋包煙比你,你要飲嘢牙,拋支水比你……主要等佢食煙、飲水,放低個鐵工具(長柄油轆),我就攞咗佢支工具收埋咗,等咗一陣,警察就到囉……」
劉先生補充:「我問佢(陳鵬)點解會有把刀,佢話佢個背囊有把生果刀,但當時係碼頭佢係無背囊。」「我覺得佢係正常狀態,係逃避一啲事囉……」
主控主問完畢,辯方大狀開始盤問劉先生,值得一提。
大狀問劉先生,被告當時是否不開心?劉先生答:「叫做唔正常,你(陳鵬)衣衫襤褸,又無著鞋啦,同時面青口唇白咁囉……」
大狀指出,被告不是故意延遲回答問題,是要想清楚才回答。劉先生答:「唔清楚!」大狀再追問,劉先生再答:「係囉……」
大狀問劉先生,被告有否提及要自殺?劉先生答:「有……佢話想死,由開始見到佢,我就已經好奇同奇怪。」
大狀問劉先生,當時被告是否只穿內褲?劉先生答:「無留意到係咪著底褲,因為我要留意住佢上身(行為)嚟保護自己,佢得個白色電話,無其他嘢。」
大狀問劉先生,被告有否用那個鐵工具(長柄油轆)來威嚇你們?劉先生回答:「可能講……叫無機會啦!」
大狀問劉先生,被告有否聲稱要傷害你?劉先生答:「絕對無!」
大狀問劉先生,當時為何擔心?劉先生答:「應該點形容呢……好似比人追殺緊嘅情形……面對面睇到佢(陳鵬)有害怕、驚青。」
大狀問劉先生,與被告的對話中,被告是否大聲說話及哭泣?劉先生答:「佢講嘢叫做大聲,但唔係好大聲,有喊嘅表現,但好少,我無見到佢有眼淚。」
大狀問劉先生,被告稱用刀去插別人,他是否曾說背包有水果,所以有把刀?劉先生答:「我有懷疑,呢個人講嘢係咪真嘅,所以呢……我就問佢多啲嘅嘢……um……佢係咁嘅意思,佢話係生果刀,生果刀,佢話嘅。」
劉先生作供完畢。
今天與大家分享了三千六百多字,是時候要歇一歇了……下篇文章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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