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 星期五

石棺藏屍案(二十四)


石棺藏屍案(二十四)

T作供篇-我地去自首......》
案情撮要:2016年3月4日至3月29日期間,於荃灣灰窰角街DAN6商業大廈,本案被告曾祥欣(T)、劉錫豪(阿豪)、張善恒(KK)涉嫌謀殺男子張萬里(J)。行兇後以木板製成巨型箱子,放入屍體,再用水泥填封整個箱子,形成石棺。
三名被告企圖將石棺運到偏僻地埋掉或掉進海裡,可惜石棺過重,超出電梯負載量,需折返單位……三人欲鑿開石棺取出屍體方便棄屍,始終失敗,於是把石棺留在單位內,決定帶同知情女子何菱瑜(小草)逃走到台灣……

今早十時,繼續遊走高院,石棺案,終於過走了沉寂階段,期望每堂精彩,尋找真相……萬眾矚目的時刻終於來臨,究竟被告們會否上證人台自辯嗎?今天……T……上證人台了!(本篇文章經過資料處理及歸類寫成)

第一被告(T)大狀開始主問。
關於T的個人生活方面。T從來沒有上班,間中任職短期(幾天)工作。賺錢的途徑,第一,與J的中介人合作關係(始於2008年),兩人有很多不同的中介工作,J是財務公司職員,T會介紹其他人前往該公司借貸。另外,兩人亦會推介及安排國內人士到香港投資物業。第二個賺錢途徑是上網買賣。

關於荃灣DAN6單位方面。T讓各朋友居住於自己所租的單位,是因為獨居很沉悶。

關於THERE方面。大狀問T,真的有THERE組織?T答:「一開始係Whatsapp嘅群組,如果呢個群組算係組織,咁係組織囉……」「好耐之前,成班朋友,我、阿豪、梁俊彥(只說與本案有關人士),講好多平時唔敢講嘅野,係群組度講講講……」
李官問T,意思是Whatsapp群組名稱叫THERE?T答:「T.HERE,意思係:我(T)係群組入面,大家係群組裡會吹水、傾計,後來講講下就變咗THERE。」
大狀問T,群組有否提及J的頭顱價值二千萬?T答:「我唔係話個頭,係個人價值,我亦講過我值五千萬美金,意思係個人賺錢能力,其實係講笑嘅一個點囉……亦講過好多唔同類型嘅嘢,由始至終無人覺得我講嘅嘢係真。」「我哋成班係單位閣樓或出面嘅Starbucks(星巴克咖啡),話借THERE呢個名義開Meeting(會議),傾好多唔同類型嘅嘢,內容講過果啲值錢嘅人,又傾下各人幻想嘅犯法事……」
大狀問T,有關Delete Record(刪除記錄)是甚麼來的?T答:「果個係我地講出嚟,係Delete Record List(名單),只寫果個人值幾錢,個List有好搞笑嘅人,例如教宗、總統(庭上傳出笑聲)……其實係我地幻想出嚟嘅一個List,有懸紅……」
大狀問T,為何有Delete Record?T答:「我哋好玩咁Set(設)個List。」
這時李官提醒T,若選擇以廣東話作供,要用廣東話作答,不要加英文,翻譯主任會將答案翻譯成法定語言英文……若果翻譯有錯,大狀會提醒翻譯主任。T說明白。

關於2016年3月1日,於荃灣COCO Duck酒吧發生的事。T說:「當時係J打比我,話約出嚟傾一個澳洲房地產項目,之後就去咗COCO Duck飲酒同傾嘢……一開始係兩個人,跟住阿豪打比我,我唔知佢係番到屋企無嘢做定悶,我話同阿J飲緊酒,阿豪話過嚟,我話OK啦……隔咗陣,K又落埋嚟……」
大狀問T,J與你談澳洲房地產事宜時,是單獨還是大家一起談?T答:「我哋一路飲酒,一路講緊呢個Project(項目)果啲嘢啦,之後佢拉咗我去酒吧出面,問我可唔可以搵上一單Project嘅金主借錢比佢……可能佢唔想比其他人聽到,所以佢先拉我出去講以前啲金主。」
大狀問T,最後當晚發生何事?T:「J離開酒吧,佢自己另外走……我同阿豪、KK就行番去DAN6屋企……過馬路果陣,阿豪講:哎呀!今日整冧唔到佢(J),整暈唔到佢,諸如此類……」「我果個Moment(時刻)就話:做乜事冧佢唔到……原來阿豪想整暈J,拎佢啲錢,就係咁……」「阿豪話攞唔到錢,無得同大佬交代……我問阿豪,咩同大佬交代啊?阿豪叫我唔好理,總之下次J出嚟嘅話,就叫埋佢出嚟……」「跟住KK有回應,但答乜我聽唔清楚,因為過緊十字馬路好長,有車係隔離好嘈……我哋傾閒計,行番Dan6……」
大狀問T,對「冧」字的理解是甚麼?T答:「我嘅理解係砍佢、隊冧佢,整醉阿J……即係出嚟飲酒,我灌醉你,就係隊冧你咁嘅意思。」
大狀問T,是否知道阿豪於酒吧內的打算(令J暈)?T答:「唔知,因為我一直係J嘅隔離。」

有關2016年3月4日凌晨發生的事。大狀問T,為何去觀塘海濱長廊?T答:「果日,因為阿J已經打咗百幾二百次比我架喇,我接咗一兩次之後,覺得佢好煩,於是我就將佢嘅電話號碼,拉去小熊來電(拒接垃圾電話來電的手機應用程式)。」
T:「我同阿豪、KK傾計,我覺得佢(J)唔似想搵我借錢,佢似係想搵我笨多啲……我話不如整暈佢啊……KK話唔借錢比佢咪算囉……阿豪話唔借錢比佢,咁老笠(搶劫)佢一次咪算囉……」「我支持老笠呢個行動,我哋又傾,我比咗個地點出嚟,我話去觀塘海濱長廊老笠佢……約阿J去觀塘應該約到嘅……」
這時李官提醒T:「請你慢慢講,因為法官同律師要記錄你講嘅嘢,陪審員都有可能需要做記錄,所以慢慢嚟,逐段講。」
大狀問T,有否去觀塘海濱長廊?T答:「我同阿豪、KK搭的士去,個計劃係DAN6度傾……計劃係我同J係觀塘海濱長廊嘅長椅傾文件,我就唔覺意倒瀉嘢係佢身上面,然後陪佢去廁所。阿豪負責搵方法整暈我哋兩個。」
大狀問T,阿豪如何弄暈你及J?T答:「呢Part(部分)係商討當中,因為要整暈埋我嘅……老笠過程點去完成,其實係無結論架!」
大狀問T,有否指派KK做甚麼?T答:「因為KK話唔會郁手,最多陪我係啊J隔離睇文件架啫……同埋係廁所出面睇水(把風)。」
大狀問T,你們最後乘的士離開觀塘?T答:「係,我哋係的士上傾過計,關於老笠果樣嘢,傾緊觀塘海濱長廊太多CCTV(閉路電視),跟住我哋三個否決咗呢個Plan(計劃)。」「傾閒計果時,阿豪話,不如都係冧佢啦……我接住講你鐘意冧咪冧佢囉,我唔知架……」
大狀再問T,「冧」的解釋是甚麼?T答:「飲酒整暈佢(J),灌醉佢,目的都係想攞佢啲錢。」

有關2016年3月4日早上發生的事。三名被告由觀塘海濱長廊返回DAN6單位,阿豪睡覺前對T及KK說:「你兩個搵到地方老笠佢(J)就同我講啦,我淨係郁手架咋!」之後T及KK於閣樓Google Search(谷歌搜尋)老笠J的地點。
之後,小草回到單位,T開門給她,然後T與小草返回閣樓。小草問T與KK在做甚麼?T答:「做緊Google Search,目的係阿豪話要老笠阿J,咁我同KK就搵地方。」
雖然找不到適合的地方,經三名被告商討後,決定由T與KK前往購買打劫J的用品。
大狀問T,阿豪想打劫J,他打劫是他的事,你為何前往購買打劫用品?T回答:「基本上要出錢嘅嘢,都會叫我去買……無話肯定邊個叫我買,我淨係記得同KK去買。」
大狀問T,誰將會打劫J?T回答:「阿豪會郁手。」
大狀問T,有沒有打算參與打劫行動?T回答:「我參與買嘢囉!」
這時李官問T,是否同意打劫計劃?T回答:「去完觀塘海濱長廊後,已經無老笠呢個打算。」
李官問T,為何購買如此多打劫用品作搶劫的準備工夫?T回答:「我都係純粹買架啫……」
李官再問T,你不同意打劫J,但購買用品準備打劫J,好像邏輯錯誤?T回答:「佢地(阿豪及KK)話呢度得你有錢,都係你去買番嚟,睇下用唔用都好啦!」
李官再追問T,為何你不提供一至二百元給他們去買用品?T回答:「我習慣自己比錢去買,錢唔過人手係我習慣。」
大狀問:「阿豪講冧阿J,冧係佢嘅事,你講有買哥羅芳同繩,但當時係無意思老笠J?」T回答:「係啊!」
大狀問J,購買哥羅芳後,放置在那裡?T回答:「買咗番嚟,我哋四個係閣樓度玩,唔記得邊個攞咗蔡心兒條底褲出嚟,將哥羅芳啣係底褲上面,倒咗好多,一個傳一個攞條底褲索下陣味(T笑了笑),然後隨手放低咗條底褲。」

有關2016年3月4日大約中午發生的事。當日大約中午時間,約了J在荃灣荃新天地譚仔三哥米線用餐,當時KK在場。T說:「當阿J嚟到,我同KK差唔多食完,J話唔好係呢啲地方傾,佢話不如去我度(DAN6單位)傾。」
大狀問T,當時心目中,有否想到回家後會發生事情?T回答:「我無諗過啲咩事情。」
大狀問T,有否對J說,房地產建議書將由KK閱讀?T回答:「係譚仔同J講過,呢啲文件比KK睇得架喇,如果佢(KK)話真係OK,我就幫你(J)問金主借錢,如果佢話唔OK,我就唔會借錢比你。」
這時李官問T,J想向你借多少錢?T回答:「佢講嘅金額好飄忽,係肥媽茶餐廳話借500萬,COCO Duck就話借300萬,打好多次電話比我,不停遞減金額,話借100萬然後減至借50萬,直至佢攞文件出嚟果日,佢話借30萬都OK!」
大狀問T,何解說J想欺騙你?T回答:「首先係如果佢要等我搵金主,唔需要兩日打百幾次電話比我,而且講個價越嚟越低,所以我覺得佢呃緊我!」

有關2016年3月4日,於DAN6單位內發生的事。T與KK、J由荃灣荃新天地步行回單位,期間,到美心快餐買了外賣給阿豪,然後三人到達單位。
入屋後,T返回閣樓休息,當時小草正在睡覺,T睡在小草旁邊。T說當時真正入睡了,因為已經三十多個小時沒有睡覺,合上眼便睡著。
T:「我瞓咗一陣,聽到客廳有人嗌:X你老母,唔好玩啦!(不認得是誰的聲音)」「我醒一醒,反應後覺得有人爭執……我哋呢班人當中,粗口係經常聽到架,所以我繼續瞓……」
T:「又隔咗一陣,幾耐就唔清楚,阿豪同KK嗌我落去幫手,我就扎一扎醒,起身,慢慢行樓梯落去……」「行到落樓梯一半果陣,係床褥上面,淨係見到阿豪背影,仲有幾隻腳,我停咗停,再行多幾步,呢個時候阿豪叫幫手,我問佢點幫手?佢答吉針(注射)。」
T:「我落到樓梯最底嘅時侯,見到佢哋動作好似三文治咁,阿豪騎住J,J壓住KK,我唔肯定佢臉向天,但我見到佢腳趾向上,所以我覺得J係臉向天,KK都係臉向天。」「我淨係見到阿豪右手唔知撳住啲乜,另一隻手撳住第二度,應該係支撐住自己。」
大狀問T,當時阿豪右手拿著甚麼?T回答:「以我記得就……我唔記得……(庭上傳出笑聲)」
T:「KK係最底,J嘅右手放咗出嚟,我係J嘅腋下見到K嘅右手,從後箍住J嘅腋下至膊頭,而左邊就睇得唔清楚。」
T:「我上左閣樓,攞咗支151酒(調酒用,酒精濃度75.5%),再係櫃筒攞支針筒,將酒從樽裡面抽出嚟,再行番落去,係J隻腳吉咗一下,唔記邊個位置,然後阿豪叫我再打針……」
大狀問T,當時為何上閣樓攞針筒?T答:「當時阿豪嘅神情係跳咗掣,失常咁,佢望一望我,果刻我就Follow(跟從)咗佢嘅意思……幫J打咗三針,最後將針筒放係枱上面。」
T:「阿豪鬆手時,KK已經爬番起身,KK望住阿豪,跟住KK同暈咗果個張萬里(J)做心外壓,又叫我過去幫J把脈啦,我話無脈膊跳動嘅感覺……」「KK幫阿J一路做心外壓,一路講,乜唔係話唔會整死人架咩,淨係整暈佢咋嘛……」
T:「當KK幫J做完心外壓後,我上咗閣樓,攞小草化妝果塊細鏡,拎到去樓梯度,阿豪拎咗過去,放係J鼻前面,阿豪話果時無霞氣係度,所以果刻已經知阿J已經死咗……」

大狀指出,T於早前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所以2016年3月4日至3月10日,直至被告們離開DAN6單位期間所發生的藏屍事件,就不作發問。T於法官覆述一次大狀意思後,說:「明白、確認!」

大狀發問的最後一個範疇是四人於台灣的事情。T作供提及:「小草於2016年4月10日,已經離開了咗我哋三個,佢話去搵朋友……同一晚,阿豪就出咗去,因為佢係台灣有個生日會……」「果刻我同KK,仲有一個係台灣先識嘅朋友,一齊傾計,講咗我哋係香港發生嘅事……過咗一陣之後,我同KK話,不如自首啦……」
T:「之後果朝早(4月11日),我仲用電話發咗個SMS(訊息)比小草,話比佢知我哋(T及KK)想自首……果刻我哋唔知道小草去咗邊,發完訊息,就叫KK落街買早餐,諗住食完早餐就去派出所嘅地方……係KK番嚟果陣,已經同台灣警察一齊上嚟!」
T:「台灣警察話比我哋知,我哋嘅入台簽證到期……有個帶隊嘅大隊長,同我及KK講番點解我哋要去移民局,又傾番台灣呢段時間嘅嘢,佢問咗好多嘢,然後我哋兩個話,其實我哋想自首……」「大隊長用手機影低咗張相,係顯示我哋用手機發咗短訊出去比小草,內容係:我地去自首。」
T:「呢個時候基本上同KK一齊,當時大隊長比咗張相我睇,問我呢個係唔係同行人士,張相係阿豪嘔緊嘅相……」「我哋去到移民局,係一個好大嘅籠入面拘留(可容納十至二十人)……後來見到阿豪係獨立囚室,見到佢飲完酒仲醉緊(昨晚生日會外出)。」
最後,大狀問:「係台灣拘留期間,有無同KK商討,番到香港要點同香港警察講嘢(作供)?」T回答無。
T主問完畢,接著由第二被告(阿豪)的大狀向T盤問,我們明晚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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