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 星期三

石棺藏屍案(十三)




 石棺藏屍案(十三)

《煮咗佢嚟食……
案情撮要:2016年3月4日至3月29日期間,於荃灣灰窰角街DAN6商業大廈,本案被告曾祥欣(T)、劉錫豪(阿豪)、張善恒(KK)涉嫌謀殺男子張萬里(J)。行兇後以木板製成巨型箱子,放入屍體,再用水泥填封整個箱子,形成石棺。

三名被告企圖將石棺運到偏僻地埋掉或掉進海裡,可惜石棺過重,超出電梯負載量,需折返單位……三人欲鑿開石棺取出屍體方便棄屍,始終失敗,於是把石棺留在單位內,決定帶同知情女子何菱瑜(小草)逃走到台灣……

來到第十三集文章,繼續整理資料,經組織後寫故事,來到T故事的戲肉,行動由此開始……

「阿Sir……主謀係阿豪,因為我落去(地下客廳)果陣,仲見到阿豪拎住條底褲,掩住J個口,所以覺得阿豪整死J。」這是第一被告(T)被拘捕、警誡下的第二句重要說話……

上回故事說到2016年3月3日,阿豪分咐T去買打劫所需用品,T買了幼身麻繩(綁手)、垃圾袋。警員問T為何要買?T回答:「我用自己錢買,垃圾袋我都真係要用,阿豪話買我咪買囉,我放係度,你要用就用,放係度之嘛……
同日,J與T相約翌日見面,以便洽談澳洲房地產事宜。另外,J會帶財物前來做抵押品,向T借貸,支付澳洲房地產部分金額。

2016年3月4日早上,T與KK再去買搶劫所需用品,去五金店買工業手套、索帶、麻繩、鎚子、米袋,T估計阿豪以米袋「笠住阿J個頭」不想被J認出,然後「扑暈J、扑濕J」。另外,T又說:「哥羅芳係叫KK買,阿豪話買定先,因為屋企果支稀釋完,得番好少係度,KK買咗,但顏色係淡黃色嘅,唔似哥羅芳,曾經嗅過陣味,但唔記得係邊度嗅,最後呢支哥羅芳放咗係閣樓電視機附近嘅枱面。」
大約中午時段,T及KK於荃灣荃新天地,譚仔三哥米線用餐。期間,J到達,與T洽談房地產計劃,J:「食住嘢好難傾,唔好係公眾地方傾,不如上你度睇啦(DAN6單位)!」當時,T與KK亦提議J上DAN6單位洽談有關事宜。
三人回到DAN6附近,於美心快餐買了盒叉燒飯給阿豪。
進入單位,T稱自己很累,先回到閣樓休息,他吩咐KK在客廳,閱讀J所提供的房地產計劃書,又吩咐KK查看J所提供的借貸抵押品。警員問T,為何依賴KK閱讀如此重要的投資計劃書?T答:「我懶,不嬲唔睇,認為KK讀過管理同Marketing(市場學),佢幫我對文件,應該睇得明英文,如果應付唔到,我交低咗電話號碼比佢打去問。」
T:「期間,我見到阿豪上嚟閣樓,攞咗啲嘢入閣樓廁所,然後落咗客廳!」
過了一會,T突然聽見有人大叫:「X你老母!咪玩啦!」過了兩至三分鐘後,阿豪與KK異口同聲大叫:「T!唔好係上面瞓覺呀!落嚟幫手呀!」
T形容:「當時我第一眼係閣樓望落去,見到客廳張床褥上,阿豪成個人騎咗上阿J度,壓L住阿J,用右手撳L住阿J嘅口鼻……果刻睇唔到KK,我再望,原來KK比J壓住咗……,但我唔記KK隻手放係邊,總之阿豪最上、J係中層,KK最下層,三文治狀態咁……」「我見J面青口唇白、無知覺、無掙扎、靜止咗面向天……」「我行到落去,阿豪已鬆開手!」
「阿豪即刻係枱面摷阿J既財物……同時,阿豪叫我幫手,拮(注射)阿J酒精!」「我答番阿豪,吓?你都整死咗佢啦!」「但我有係閣樓攞支白酒,用針筒抽白酒,然後落樓下!」T形容:「當時阿豪叫我同J打多幾支(酒精針),驚佢唔死得咁樣,阿豪仲話,唔咪佢死就係我(阿豪)死!」「阿豪問我打咗針未,我做樣,來回閣樓同客廳幾次,扮有同J打酒精!」
KK就攤咗係度呆一呆……我見J塊面青曬,就摸佢手同頸嘅脈搏,但無咗脈搏,我上咗閣樓攞塊鏡,放係阿J個鼻前面,真係無咗氣(死咗)……」「呢個時候,KK已經瘋狂幫阿J做心外壓,希望救到佢!」

警員問T,為何當時不選擇報警?T回答:「果度係我租嘅地方,又無cam(鏡頭),點講都得,我一定瀨嘢,所以死咗人我一定要搞(處理屍體)!」「佢(阿豪)係我屋企攪咗啲咁嘅事出嚟,唯有幫啦,唔幫就係共犯!」「我講過不如自首算啦,都係坐(坐牢)幾年架啫……」

警員又問T,供應阿豪一日三餐,又給地方他居住,養他,何解對阿豪言聽計從T回答:「殺咗J已經六神無主,好突發性,係屋度我都驚,無報警我都驚,偏偏咁嘅情況先無報警,阿豪話識啲比我地大嘅人,可以問下點搞,阿豪又話搞到,咁我就聽佢講……」「果刻我淨係唸,好L大鑊!」

之後,T稱:「我哋係唔知邊度摷到個枕頭袋,就用個枕頭袋笠一笠阿J個頭,然後我加條白色嘢(索帶),後佢塊面嘅位置勒一勒,等個袋唔好甩出黎……我地將阿J條屍拖入廁所,我拉咗一下,佢個後腦嘭一聲撞咗落地,阿豪同KK大隻啲,夠力拉佢入廁所,我負責開廁所門,然後合力將條屍放上一個無洗衣袋嘅洗衣架度,點知個架負荷唔到重量摺埋咗,J既屍就摺埋咗,好似坐係度咁,仲跌咗落啲貓砂度,之後就閂咗廁所門……」

接下來要做的,是如何處理屍體……三人討論途中,T與KK對阿豪有些怨言,T:「你係我屋企攪死人……本身話整暈佢、老笠佢,我同KK都問點解要係自己屋企整死佢……我以為你講笑啫,點知你係屋企做。」無論如何,正如阿豪對T說:「諗辦法點搞(處理屍體)!」
討論期間,有人說:「放血、斬咗佢、塞落雪櫃、埋係森林、將梳化挖空然後放屍體,再以水泥填封、煮咗佢嚟食……」「最後,阿豪決定做個棺,用水泥封咗條屍,然後將石棺掉落海或運上山埋咗佢……」決定後,T與阿豪到附近五金店買了小量水泥。

還有個急切性問題,要立刻處理。阿豪說:「J嘅財物,邊啲值錢嘅就拎去賣!」「我好累,要瞓覺!」J的財物有銀包、手提電話兩部、Omega手錶、公文袋、現金一百多元、信用咭、八達通。阿豪叫T和KK去旺角先達商場賣掉屬於J的兩部手提電話。另外,拿Omega錶去賣,T問價格後,致電給阿豪詢問價格可否接受,但阿豪不滿意價格,叫T先拿錶回家。

之後,T和KK就去買用品、用具、材料製造石棺……兩人去深水埗買了六塊木板,釘子,然後電召GOGO Van運木板回家。回家後,兩人將木板「揼」成一個正方形箱子,邊長1米,然後喚醒阿豪……
T稱:「阿豪教我哋鋪水泥係底,夜晚乾左啲,我地就夾手夾腳,將J既屍體放落石棺,但唔夠水泥填平石棺,所以先用木板放係箱頂!」
翌日,阿豪要到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出發前,阿豪:「你哋處理好條屍,用水泥封咗佢,唔好比佢臭!」之後,T與KK便再度購買水泥回家填封石棺、又先後購買其他物品例如手套、空氣清新劑、臭丸、滅蝨彈、殺蟲水、車仔、磚頭、鐵筆回家。兩人最終把石棺填平,T形容整個封棺過程是日以繼夜……

到了2016年3月8日,阿豪回港了,石棺也差不多乾透,計劃將石棺運走。T與KK先量度單位大門及電梯闊度,發現石棺不能以橫放方式運離單位,必需將石棺扶直,才可運走。被告們,用鐵筆、磚頭,花盡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把石棺扶直及放到車仔上,準備運走。
但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當他們將石棺推入電梯,負荷過重,電梯警號響起。這時,他們趕快將石棺推出電梯。然後,死心不息,再度把石棺推入電梯,結果電梯警號還是響起……在沒有其他辦法下,他們只好把石棺運回單位。由於石棺滲出的血水,弄污了九樓電梯大堂,T慌忙清理。

回到單位,被告們又想法子將屍體從石棺中取出,欲放進行李箱,然後運走。由於家中工具有限,用鎚子也不夠力度鑿開石屎。於是翌日早上,T到五金店買了一支風炮,價錢大約一千多元,希望夠力度打鑿石屎。阿豪負責使用風炮開鑿石屎,已經打碎了一部份,但石屎中心位置十分堅硬,不能鑿開。之後,開始見到小部份J的左邊身體,阿豪使用風炮把J的左手(肩膊)「鑽爆」了……T與KK拉著J的腳,想將屍體由石屎中拉出,誰不知又卡住了,真是遇到重重困難,阿豪:「一定要走,好快查到嚟!」最後,他們唯有放棄,將屍體塞回石棺,決定「著草」(潛逃)……

十萬火急地「著草」,T立刻致電給父親,告知有事所以需要「著草」,但沒有告訴父親發生何事,只叫父親替他籌錢,父親給他大約八萬元港幣,T稱自己身上有兩萬元,合共十萬元。T又叫父親把行李帶到深水埗(前兩日T與KK將少量行李寄存在T父親住所)。
之後,阿豪叫T換手提電話、買台灣電話咭、買了一部手提電腦,T形容這些是基本動作。

阿豪稱需要一本護照,在台灣租旅館用,於是致電廖健國(早前證人),T:「佢(廖)爭我錢,又係朋友,所以佢肯比護照我,阿豪就用廖健國嘅護照係台灣租旅館、去夜店……」

至於小草,T形容:「佢無參與過程,最多知情,事發時,草草係閣樓瞓緊覺,佢半夢半醒矇矇查,成日都係咁架啦!之後只講過煲中藥除臭味,隨意講棄屍地點……我叫阿豪唔駛將草草帶走,唔關佢事,但阿豪話唔得,要將佢帶走,佢會爆件事出嚟!」最終小草與他們一起到了台灣……

T的故事,最終花了五千多個文字,大致說完了……很快便知道第二被告……阿豪的故事……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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