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 星期四

石棺藏屍案(三)



石棺藏屍案(三)

《各有各故事……》
案情撮要:2016年3月4日至3月29日期間,於荃灣灰窰角街DAN6商業大廈,本案被告曾祥欣(T)、劉錫豪(阿豪)、張善恒(KK)涉嫌謀殺男子張萬里(J)。行兇後以木板製成巨型箱子,放入屍體,再用水泥填封整個箱子,形成石棺。

三名被告企圖將石棺運到偏僻地埋掉或掉進海裡,可惜石棺過重,超出電梯負載量,需折返單位……三人欲鑿開石棺取出屍體方便棄屍,始終失敗,於是把石棺留在單位內,決定帶同知情女子何菱瑜(小草)逃走到台灣……

期待已久的石棺藏屍案,今天正式審訊,抽選了七名全男班陪審團後,進入開案階段……
⋯⋯
I Timothy 6:9 - But those who have a desire for wealth are falling into danger,and are taken as in a net by a number of foolish and damaging desires, through which men are overtaken by death and destruction.
檢控官讀出以上一段聖經提摩太前書經文,為控方開案陳詞揭開序幕…..
經文大概意指:誰渴望發財,就會掉進試探的網羅裡,產生許多愚蠢、致死的慾念,這些慾念令人陷入滅己的深淵。一個人若以得到財富為生命中的主要目標,就會不擇手段強奪,受引誘、受制於慾望,道德全然敗壞,結果陷於罪惡中,「貪婪」帶來悲劇收場,正好道出本案的由來……
本案共有三名被告,包括第一被告曾祥欣,人稱T(28歲)。第二被告劉錫豪,人稱阿豪(23歲)。第三被告張善恆,人稱KK(25歲)。各人被控謀殺罪,於2016年3月4日與3月29日期間,涉嫌謀殺男子張萬里,人稱J(死時28歲)。同案牽涉一位女子,為控方證人,何菱瑜,人稱小草或草兒。
介紹一下案發單位,位於荃灣灰窰角街DAN6大廈9樓一單位(DAN,是Day and Night簡寫),租用人為T,單位面積大約493呎,有客廳、洗手間及開放式廚房。由於樓底約14呎高,所以加建了閣樓以作睡房,而閣樓亦設有洗手間。
先談談第一被告T與死者J,兩人相識了一段日子,有生意來往,但未能知曉是何種生意。
至於T與控方證人小草,兩人在2015年雨傘運動時認識,小草後來成為T的秘書,小草另有男友,但與T於DAN6大廈9樓一單位居住。
另外,T與第二被告阿豪,也相識了一段時間,兩人於2015年萬聖節派對認識了第三被告KK,三人同屬國際組織「THERE」成員,商論進行一些刑事行為。阿豪與KK也搬到DAN6單位與T及小草同住。
故事由死者J開始說起,他是前電訊公司PCCW職員,2016年3月4日,待業的他著上西裝出外「見工」,早上離開北角住所後便一去不返,失蹤前曾對女友D小姐稱當天會向T討債,追T還款港幣五百萬元以作置業之用。到了3月6日,D小姐從谷歌地圖(Google Map)中,發現J最後出現地點在荃灣,於是與T聯絡,當時T承認見過J,並把一張五百萬元的銀行本票給予J,之後再無聯絡。
2016年3月29日,警方到達DAN6九樓一單位,即案發單位,調查一宗失蹤人口案,破門進入,發現石棺,揭發事件,杳無音訊的J,原來已慘遭殺害,石棺內的屍體,經認屍後,證實是他……
警方後來拘捕了三名被告,連同控方證人小草,各人都說出不一樣的故事,我們談談大概內容:
首先,談談小草給警方的口供。T於2015年時,曾對小草稱J欠他的錢。2016年3月3日,小草聽見三人商討殺害J的大計,因殺掉J就可得到3000萬美金,小草稱當時以為幾名被告在說笑,沒想到他們是認真。接著,小草見T及KK於谷歌搜尋(Google Search)一些地點,都是一些偏僻、適合下手的地點,本應想到觀塘海濱長廊,「扑暈」及「老笠」搶劫J,三名被告深夜還實地考察,但發現該處太多「天眼」CCTV,於是告吹,返回DAN6單位。
回到單位,被告們繼續商討計劃殺人,決定不在單位內殺害J,會先對J注射酒精,讓J有醉意,然後把他帶離單位,再發挖一個適合的地方把他殺害。於是早上九時許,T與KK就出外購買下手時需要的用品,買了一束繩、膠袋、一個載有哥羅芳的膠樽。
小草見其中一人將哥羅芳倒往一條黑色內褲上,以試驗哥羅芳性質,該條內褲是屬於阿豪前女友心兒的。後來那條沾有哥羅芳的內褲放置於閣樓洗手間地上。
3月4日大約下午一時,T與KK到住所附近的荃新天地商場一間米線店,會合J,然後把J帶到DAN6單位。
當時,小草稱自已正在閣樓睡覺,期間聽見阿豪與J在客廳大聲對罵「X你老母!」,J亦罵阿豪:「唔好搞搞震!」之後,小草便聽到客廳傳來被掩口時發出的呼叫聲,相信是J的聲音。
接著,小草聽到KK叫「幫手!」,T又忙亂地於閣樓尋找針筒,連同那樽哥羅芳拿到客廳,來回好幾遍,T亦向小草稱:「J己經死咗!」,當時小草還以為T在說笑,雖然不太相信,但心裡始終有些害怕,她合上眼,也沒有到客廳觀察發生何事。
之後,小草又聽到三人商討怎樣處理屍體,期間有人提議用垃圾袋、將屍體斬成數件放進行李箱、購買一個衣櫃把J的屍體放入,然後封水泥掉進海裡,又聽到他們說要把屍體放血以減少重量,把屍體抬進洗手間了,小草沒有看見屍體,因為洗手間關上了門,她後來外出與男友約會,回到家便見到一個巨型石屎磚於客廳,當時她曾問T:「做乜開到個冷氣咁大?」T回答:「石屎磚會滲血水出黎,所以想佢(石屎)快啲乾!」,原來小草外出期間,T與KK買了六包45公斤青洲水泥、木板等藏屍用具回單位,製成石棺。
T又要求小草千萬不要報警,小草聽命,因怕男友生命受到威脅。
製造石棺期間,阿豪曾離開香港到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回港後繼續參與棄屍過程。
最終石棺因太重,升降機不能負荷重量,響起警號,最終被告們把石棺運回單位內,立即逃走。
最終四人一同逃往台灣。
而第一被告T所說的故事,稱小草不牽涉於這事件中,T承認有處理及埋葬屍體,但在這個殺人行動中,雖然有協助,但不是主謀,KK才是出主意的那個人,下手的是阿豪及KK。T又稱,兩人下手時,KK被壓在最底捉實J,然後阿豪用沾有哥羅芳的布,掩實J的口鼻,過程長達兩至三分鐘。而T只是接受KK指示,用針筒把酒精注入J體內。
第二被告阿豪所說的故事,稱自己只想用哥羅芳把J焗暈,沒有想過殺死J,過程中,他不是主謀,只是協助,有襲擊J,也有賣去J的財物及處理屍體。
第三被告KK的故事,承認有處理屍體,指T是主謀,T稱:「殺死張萬里就可獲得2000萬美金獎金。」,他們曾商討殺人計劃,稱自已只是協助,動手的是阿豪,阿豪用沾有哥羅芳的布掩實J的口鼻,T用針筒把酒精注射入J體內。
(2224)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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